應該整個路段“路面上”一定間隔畫上大貨車專用圖示與文字才是(路面上標誌比站在路旁的標誌更直觀更好判斷,駕駛視線也不會偏離太遠) 標誌的用意是讓交通更順暢更安全 而不是我有跟你說了 其餘的好自為之 若車流量大最後這100公尺虛線根本不夠反應 且容易造成駕駛硬切而形成之糾紛 應該讓小型車完全不會駛入此道或更早就能駛離才是好的標誌標線設計像這種整個路段畫上顏色就很清楚告知你是走在專用道上…
jason 567 wrote:第一次開真的會覺得很...(恕刪) 我就是這感受!圖文經歷應該是10秒內就過去實在無法反應身旁朋友也有數人在同路段相同經驗、只是他們沒遇到攝影師,下次再經過絕對不會有相同情形,希望可以多曝光讓其他人不要和我一樣花錢買經驗!
我要是樓主,我第一個動作就是將影片剪輯截圖和文字說明寄給行政院長信箱。我一定會說明如何改善,及標誌距離太短,來不及變換。很重要一點,連高速公路測速照相都要在500公尺前告知,這個路段警示不到200公尺,警方在此取締確有爭議。如果交通部高公局回信敘明,此路段有改善空間,會將此回覆保留,待罰單來可以進行申訴。如果樓主覺得3000元沒差,不用申訴也就罷了。我是一定會進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