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ngin39 wrote:
這禮拜我遇到併排車...(恕刪)


你還真幽默, 這樣就挫折以後多得哩! lol

songin39 wrote:
這禮拜我遇到併排車我...(恕刪)



樓主不用挫折啦~ 送檢舉就對了~

不論停車並排/改裝噪音/動家犬擾鄰/違建收租/汽機闖紅燈/危險駕駛

看到檢舉成功不覺得很療癒嗎?

雖說不一定檢舉能成啦~

併排啥咪? 閃了10台車? 邏輯超難懂的
挫折 ? 你新手喔

et034264 wrote:
大哥 不是1公尺那麼寬哦
正確來說 是 0.45 公尺(印象中是這個寬度)


正解為小型車60公分, 大型車1公尺: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11條:
....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六十公分,但大型車不得逾一公尺,在單行道左側臨時停車時,比照辦理....

Jack 你好棒 wrote:
一分鐘經過5台併排

就他停他的,我送我的

台灣日常活動
謝謝您

songin39 wrote:
我是指併排行駛啦XD
那你標題還不改???

chenann wrote:
路邊停車本來就規定靠邊停車(1公尺內),
也就是你車的右邊要離水溝蓋1公尺以內。
政府規定不是我說的。...(恕刪)


正確答案是60公分

chenann wrote:
路邊停車本來就規定靠邊停車(1公尺內),
也就是你車的右邊要離水溝蓋1公尺以內。
政府規定不是我說的。

這是準備被檢舉的三寶停法!

依法臨停是60公分,停車是40公分,大於這個數,就可以檢舉了!
前車旁邊有車是要怎麼讓車??

前車是龜速行駛嗎??若在規定速限內行駛為何要讓道??

你車速飛快,所以前車都要讓你快速通關??


songin39 wrote:
這禮拜我遇到併排車我都閃大燈 閃了10台車都沒有人理我
我車速飛快從後面過來 再加上閃大燈 竟然被無視
覺得在台灣開車很挫折

樓主有在那些國家開過車?

個人經驗在美國, 一般平面道路上, 如此情境, 也很常見, 但是我完全不敢閃前方車大燈.

歐洲沒自己開過, 但如此情境也很平常, 也沒見駕駛對前方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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