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您的案例發生事故至今已超過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6個月內時效,您必須刑事、民事分開進行,且需要自付民事裁判費。
民事裁判費試算表

若您打算尋求司法討回公道,您不一定能拿回您所要求的費用,看運氣承審法官是「法曹」或「法匠」,要有浪費自己時間、金錢的心理準備,最後可能換來一張債權憑證與年利率5%的利息。
但被告在官司進行中陸續脫產,等到官司判決確定時,名下已無任何財產可供強制執行!

您可以民事求償部分:
1、薪資損失(申請職災+法官判決)
2、減損勞動力損失(任意險+法官判決)
3、醫療費用(強制險+任意險+法官判決)
4、看護費用(強制險+法官判決)
5、交通費用(強制險+法官判決)
6、財產損失(機車修理費,會算折舊+法官判決)
7、後續醫療費用(法官判決)
8、精神撫慰金(任意險+法官判決)

民事訴訟成本:
1、律師費:一審50,000元以上(若親自答辯,刑法、民法相關條文要自行研讀熟悉)
2、民事裁判費:依訴訟標的價額,最後按判決書比例分攤)
3、事故鑑定費:3,000元(依各縣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收費標準,兩造都要出席答辯)
4、勞動力喪失減損鑑定費:10,000元以上(台北為例:榮總、台大、亞東)
5、每次出庭時間、往返交通費(承審法官會先安排原告與被告調解庭,才會進入民庭)
6、原告與被告間雙方攻防撰寫答辯書(可請律師代勞)
7、判決結果至少要一年半以上
備註:官司是有錢又有閒的人在玩的遊戲!律師是拿錢辦事的,最好是上訴到二、三審!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建議您上網查詢裁判書,依照別人的類似案例與賠償金額,作為您調解時賠償金額的參考依據(調解委員素質也是參差不齊)!
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謝謝您詳細的回文和整理 這點我會再跟家人討論一下 耗下去是不是能得到想要的 還是這樣就可以了 我是想等到永久失能診斷書和勞保局失能鑑定出來再說 但保險公司似乎很急
樂悠旅台灣 wrote:
依您的案例發生事故至...(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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