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各位的協助,我決定緩一緩,不急了,車子修完等理賠金下來再領車回來。新車上上週就交車了,不用再擔心寒流下雨,對了,車子是向陽明營業所的副所長買的altis豪華版特仕車,去掉影音和電視共66萬4,是2018出廠的喔!各位有興趣的可以找他談,當然,該送的也都有送。
archung wrote:新車上上週就交車了,不用再擔心寒流下雨,對了,車子是向陽明營業所的副所長買的altis豪華版特仕車,去掉影音和電視共66萬4,是2018出廠的喔!各位有興趣的可以找他談,當然,該送的也都有送。...(恕刪) 樓主前面鋪了那麼久就是為了promo陽明營業所的所長嗎...
archung wrote:上月初發生事故,雙方...(恕刪) 你朋友的建議很奇怪。你有丙式車體險,也應該有第三責任險。那不管賠對方,或是賠自己的車損都沒問題。為什麼要私下和解?何必管對方是保什麼險?你沒詢問一下,你自己的保險公司怎麼處理嗎?
bibliophlist_32 wrote:你朋友的建議很奇怪...(恕刪) 本人的保險公司打的算盤是請調解委員和對方談,因為對方不同意肇責比例,堅持不合解。不過我也說了,我不急了,車修好了就放在豐田保養廠,因為當初是透過保養廠的人員保的保險,等合解後,理賠金下來了再領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