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還沒結束 最近發兩個紅包給用路人

只能說第二部騎法如已成習慣,早晚GG
遇大車肯定煞不住啊

Lygod wrote:
基隆市警察局很有效率的回覆給大家了


不錯喔,這位員警冒著有可能被無聊申訴的風險,開出罰單,

台北市還不一定肯開,

您有空時可以寫市長信箱,表示謝謝該位員警,讓該位員警記個獎勵,幫他打打氣。

還是有好員警的,要留住他啊。
我想說的Jack都說了
Jack你好棒

哈,心有靈犀,

握隻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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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紅燈右轉,如果不開單,要求一定要照到他那向紅燈,那警察行為就如法匠行為,只會直譯而已,對社會不會有幫助的。

另一方向明明是綠燈,可以完全可以推算的。

c13wcl wrote:
檢舉紅燈右轉,如果不...(恕刪)


我不知道行政罰是如何,
如果以刑法來說,主觀事實是我這邊綠燈,但是不代表對方不能有紅燈右轉箭頭
除非是拍到客觀事實,是對方只有紅燈沒有箭頭那就鐵證了
這樣不知道您有沒有理解!
對方亂騎車是事實,但是他也是有可能可以右轉燈號的,除非員警證實該處不能右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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