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塞車 重機鑽車縫 他的後照鏡碰到我汽車的後照鏡

警察會通知當事人到案
因為當下你沒有報警,而是用行車記錄器去檢舉他
也不算肇事逃逸,因為只是車損,人完全沒有受傷
通常警察會請你們私下解決,因爲這部分是純民事賠償,如果你不喜歡可以去調解,再不行可以走法院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台灣就是因為車道太...(恕刪)


車道太寬

台灣也沒有車道共享的交通規則
只是單純路太寬

既然沒車道共享就把道路畫小一點

whatismoney wrote:
請節哀...不算肇...(恕刪)


這算肇事逃逸。

路邊車子你可以去刮看看,看警察會不會找上門的。
d1994830715 K大 wrote:
車道太寬
台灣也沒有車道共享的交通規則
只是單純路太寬
既然沒車道共享就把道路畫小一點

快車道劃窄一點,就可以有多一點的空間可以作人行道,甚至是高於路面的腳踏車道

fireophfox wrote:
請用交通道路管理條例第62條是算的,
用刑法是不算的,
要懂法條,保護自己權利,警察也不見得搞得清楚。


simon945168 wrote:
可以喔,肇事逃逸有兩種
1、人有受傷→刑法的肇事逃逸
2、人沒受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逃逸


希望你們是對的^^




MPV5233 wrote:
可以提民事賠償, 舉證合宜, 勝率9成以上...


請問甚麼是舉證合宜?...應該有那些舉證...?
king5943 wrote:
這算肇事逃逸。
路邊車子你可以去刮看看,看警察會不會找上門的。


你是過來人嗎?...
是處理人還是被處理人?...
請問舉證方面可以詳細說明一下嗎?
行車紀錄器只拍到機車揚長而去 並且拍不到碰到我後視鏡的畫面 現在的後視鏡都不便宜 若被敲到後視鏡上的盲點鏡頭 豈不是求償無門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台灣就是因為車道太寬,才會一堆機車在那鑽車縫
支持政府將所有快車道縮減至2.8~3公尺以下寬度,擋住愛鑽車縫的機車

8700分!
好棒的想法!!
最好是車道只有縮減到讓所有四輪的左右後視鏡互相貼著,這樣塞車時所有機車都跟著一起塞、然後原本塞一小時就能紓解的車潮變成要三小時紓解!!!
這想法根本可以得諾貝爾獎了!!!!
樓上的想法只會招來一堆擦撞意外,原本20分鐘的行程會變成一小時…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8700分!
好棒的想法!!
最好是車道只有縮減到讓所有四輪的左右後視鏡互相貼著,這樣塞車時所有機車都跟著一起塞、然後原本塞一小時就能紓解的車潮變成要三小時紓解!!!
這想法根本可以得諾貝爾獎了!!!!

汽車,就該一台接著一台排隊走在快車道上。台灣的兩線道,可以輕易地塞入三部車,而日本的兩線道,就是只能跑兩部車,無法塞入第三部車

要拿諾貝爾獎,日本人已經拿到了!歐洲的古城也拿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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