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對方雙黃線迴轉而讓我撞到
告到他被我強制執行 就差一點把他家賣了
可惜 最後怕沒家可住來找我和解
我真的想讓他無家可歸

結論:要趕時間 就是自己花錢吞下去
要錢 就是要花時間
有車體險還不出險 你保險是為了告訴別人你有錢而已嗎?
筆錄就是要作 誰管你和不和解(這警員沒有依照SOP)
筆錄就是要寫明記載他雙黃線迴轉(當然對方也可以說他沒有 不是你說了算)
[IMG]http://140.134.4.20/~d9049275/rena_water.jpg[/IMG]
買保險不出險是怎樣?
買保險不出險是怎樣?
買保險不出險是怎樣?
買保險不出險是怎樣?
我朋友直行撞上"雙黃線"迴轉,兩邊皆有保險,對方全責,保險公司說,只要雙黃線迴轉,就是全責,供你參考
法官偷懶的話一般來說雙黃線迴轉就是100%該死


不過依你的述敘,人家緩慢迴轉、你又整整有30公尺以上距離、2秒以上反應時間
聽起來似乎是100%可以避免掉事故的,為何這樣還可以撞上別人?
你可能不見得能完全免責
車資不是想開多少就開多少,
如果上法院基本上能做公車不會讓你做計程車,
能做火車也不會讓你做高鐵,你這樣說只是會誤導樓主而已
lordkon wrote:
路上車打橫開的就是錯...(恕刪)
hbd777 wrote:
警察離開前表示我們先自己談,談不攏再去做筆錄就好

這是打算吃案嗎?
hbd777 wrote:
因我有車體險,但若可和解即不考慮出險,因出險需耗費較長時間

我說的難聽點,都買了車體險了,還不叫保險公司出面代位求償,那簡直是蠢到沒藥醫!
你自己出面向三寶求償,那麼可以跟你保證,你200%拿不到任何賠償的!只有保險公司的法務,才有本事求償到該得的!

除非你是把賠別人的第三責任險當成了車體險,那這時就真的無用了...
關於交通費的問題 親身經驗給您參考

對方女大學生開爸爸的名車

變換車道沒注意刮傷我車子右前.後門

初判表說我方尚無肇事因素 女大生打死不認錯

態度不好我就整妳

可以拋光的刮痕我就堅持要重烤(反正對方保全險沒差)

重點來了維修期間 我就上下班都搭計程車

媽寶的媽媽就打電話來啦 說拒付計程車資

沒關係我就請親戚(在律師事務所工作)幫忙寫訴狀

說我沒交通工具上班 生活就會陷入困境之類的

搭計程車有絕對的必要

媽寶的爸爸怕麻煩 調解庭就乖乖支付了
如果是貨車很早就侵入你的車道了,而且距離遠,如果有超速要負30%責任,前車雖違規,但是後車還是要注意車前狀況。
如果是貨車突出侵入你的車道,而且距離近,可能就跟超速沒關係了,一定會撞上,那就無責,貨車全錯。
貨車司機看到你撞上來,那不是理由,看到你就不該違規迴轉,要沒車時才能迴轉.
奇怪勒!怎麼很多人無實際經驗就這麼愛啼啊?講的跟真的似的...

迴轉車碰上對向車...通常比較可能100%肇責,碰上同上車(別忘了)法條上有1-2條是[未注意車前狀況 以及未保持安全車距],
所以 樓主你想要拚對方全責,除非是突發不可抗拒之因素,否則很容易會有[因注意能注意....]30%之責.

綜觀你的敘述 你可能會有30%之責,談賠償 建議你自行吸收30%會比較好談.
半年前我也遇到類似的無敵大回轉,只有外表的殼受損,

雙手一些小傷,當天掛完急診,就立刻去將車修復(無任何保險),

,留著單據,就先放著,等半年時間快到,就跟那個承辦員警表達要傷害告訴,

本來一直裝死的對方,突然就活過來,原本來談的保險公司也不像之前那樣,

還要等初判表,看看雙方的責任分配,

也不再囉唆,就看我有什麼要求...

不過,好在對方是有保險的,我也告訴那個非常禮貌的保險人員,

我只要求全部財損跟醫療費用,其他衍生費用一蓋不取,然後

一個禮拜後,確認錢滙進來,我就撤告...

之前車禍後的筆錄,警方也是要我們先私下談,這並不是吃案,

如果可以私下和解,鬼才要上法院...

發生車禍真的很煩,除了上警局、醫院,修車也是,好在車禍就在家附近,

當時就直接牽到平常保養的車店,然後,我就放著不管了,什麼初判表那些,

我都沒管,反正不行的話,就遶過警察,直接向法院提告。

樓主的情形不太一樣,對方可能只有低額的保險,果真如此,

那就要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所有的單據,只要是因車禍的必要性支出,

工作往返的計程車費、看護費、復健費等等,這裡面是有很大的空間,

就看樓主敢不敢開獅子口。基本上只要合理,法院都會准,

加上以樓主的情況來看,對方肇責絕對大,如果他還太屎屎尿尿,

就不必再鳥,直接約在法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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