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945168 wrote:兩個小時檢舉一次...(恕刪) 2小時開單一次,民眾檢舉好像不適用這條,我之前在台北市有檢舉過一台違停3次(每2小時檢舉一次)但收到回覆~業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舉發在案~所以後面兩張都不舉發所以想2小時檢舉一次只能請警察來處理吧。
我家附近現在因為重劃,有上百免費停車格可用,但就是有人一定要停在狹小的會車紅線處造成出入很不方便,而且因為地勢的關係,視線會有盲點,真的滿危險的。經過二、三個月只要看到違停,就電話請警察先生開單,禁區現在除非是一些外地人不知臨時來停。本地住戶已經很少敢停了。ps:最好請警察來開單,有開單通知,會讓經過的人有警愓。
這位置幾年前(至少8年)以來就一直有人這樣停了。我是曾經看過有車被開逕行舉發的單,不過很少,但是那表示只要有人要檢舉,警察還是會來開單,所以就檢舉吧,不然這地方也沒辦法拖吊,拖吊車進不來,就算進得來拖了也出不去。裡面那個停車場也是近幾年開始,連車道上都要再橫向停一排,兩邊轉彎處再多停一輛,搞得車在裡面難轉得要死(我不會畫圖,知道的人就知道我在說什麼),那種垃圾,跟停紅線的有什麼兩樣。早先義六路靠柏悅府跟信義君悅這側是可停車的,後來柏悅府跟信義君悅蓋起來後漆了紅線,一開始比較沒人敢停,後來沒多久也是變成照停了,愈停愈多。一樣偶而會看到逕行舉發的單,不過很少,明明外面信二路就很多車格,還有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