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刺眼,狠撞路邊騎士害削鼻命危

這種時候 平常四輪違規停車 無視的 又跳出來指責重機違停

悲哀

ppopp747 wrote:

別人違規就可以撞下去?

你只是違規警察直接對你開槍你覺得可以?幫不了你


車道是給車走的,不是給你停車用的
在車道上停車就要有被撞的覺悟
維朗暢力 wrote:
沒有違規? 有沒有機...(恕刪)





被撞的機車騎士這樣停沒有違規!
建議別再拿雞腿換駕照了!
Danny Lin@ wrote:
被撞的機車騎士是停在邊線與車道線之間,沒有違規!
建議別再拿雞腿換駕照了!


雙白線的機車道都看不懂?

你駕照重考吧



第二條白線以外才可以停車,懂?
奉勸某些人有病要看醫生, 在這邊鬧事不會有結果的

一看到四輪出事情馬上就把所有人扯下海, 這樣真的是不太好

Danny Lin@ wrote:
http://forum...(恕刪)


重點在雙白線還是單白線啊

事故中的地點很明顯是雙白線所以是機慢車優先道無誤

你真的太嚴重了,建議駕照繳回搭大眾運輸較為妥當

以免把機車道當路肩造成機車騎士的危險
維朗暢力 wrote:
重點在雙白線還是單...(恕刪)


臨時停車有違規嗎?

交通警察大隊說明:
550 c.c.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既適用小型汽車之行駛規定,故亦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第2項規定,四輪以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則不在此限。

https://www.banqiao.police.ntpc.gov.tw/cp-93-2025-11.html


henrylin66 wrote:
上汽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


臨時停車不可以超過三分鐘喔,超過三分鐘就算違規

停越久除了會被開罰單外,也增加被撞的風險,畢竟車道是給車輛行走用的

建議停車還是找個路肩還是停車場比較妥當

維朗暢力 wrote:
臨時停車不可以超過...(恕刪)


若臨時停車沒有違規,

你在那邊嘴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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