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談的不是對方的保險員. 是對方.你去 GOOGLE 前一陣子的新聞..好市多 停車 鋁棒 200萬最大的原因就是 喪失嗅覺.我建議沒有達到你要的金額就別和解了, 因為對方一定不會同意金額的.而且你需要時間確定你的病況.
必需提醒一點,與你發生事故的不是保險公司,保險只是對方用來支付賠償金的公具,該求償的對象是與你發生事故的人。你願意跟對造多少錢和解,是對造要想辦法生錢出來給你,他的保險願意出多少,是對造自己的事,與你無關,所以直接跟對造談。對造拿不出錢或覺得你獅子大開口,那就是提告傷害,他就刑事背個前科判拘役或易科罰金繳給國庫,民事賠償在讓法官去判你該拿多少。保險公司開門做生意,當然是賠越少越好,你向對造提刑事告訴,也不干保險公司的事,反正就從低去跟你談,談不攏最差就法院判多少他付多少,真的不要期待對方的保險會一開始就答應你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