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搞錯
開版大我要告訴你很重要的一點
你求償的對象是"車主"
不是"保險公司"
所以你可以完全拒絕"保險公司"任何的要求
讓"車主"賠錢
而且他轉彎車沒注意後方
肇事責任絕不會是0%
有版友留言肇事責任是0%
所以才可以全身而退
或是開版大降低賠償金額
因為跑法院是很冗長又耗精神的
1.有在網路爬文過,聽說是可以先向當初現場警員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是否要去交通隊提告?還是直接找當初警員的所在分局即可?
提出過失傷害,是直接找當初分局幫你處理的警員即可
2.我搞不太清楚為什麼要提出過失傷害後又要附帶民事什麼的...
其實刑法和民法是分開的,一碼歸一碼,說"附帶"嚇唬的成分比較大
3.請問...我現該怎麼辦??提告嗎??還是等合解??我很怕六個月過了之後對方就擺爛....
如果對賠償金額不滿意,就提告吧,六個月是指刑法的追溯期,過了就完全不能告他過失傷害,要是我我也會擺爛不管你
maserati680627 wrote:
若對方態度不錯...(恕刪)
就是因為對方態度不好...

對於事後關心總共在出事後兩天來了兩通
其餘皆是保險員跟我談...談私下合解時他們也不出面
我還致電去詢問是否要出面詳談~但對方堅持保險員洽談即可
我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有沒有錯
那條道路上並沒有分快慢車道
小車停左邊,我停右邊待綠燈直行(當時前面也停一些機車,所以我停的位置在圖上後面一點)
一綠燈往前騎就出事了
●1.該車到是否為"單線"之"單行道"?
單線?對不起我不太懂

但是此車道為雙向都可行
●2.該路口有無"機車停等區"?
無
●3.是否有路口實際照片可以參考?
現場照片無...

如果是要路口照片我今天會經過~今晚再補圖
●4.同時在那邊等紅綠燈嗎?
是的
●對於我的第一個問題我想請問是在當初到現場的警員的分局去辦理過失傷害告訴還是去交通隊??
因為有網友告訴我說這是"都會區之車禍應由交通隊專屬處理,故應向交通隊要求提告.
"
但樓上大大又說找當初的井員偵辦即可...

因為交通隊跟當初現場警員分局距離有點遠...所以我該找哪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