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右轉關門轉彎時被超車責任歸屬


jhs19710520 wrote:
右轉,關門 ?不知...(恕刪)

賽車術語來的,
Close The Door:路線關門不讓被超
有時候一關門又剛好跟到慢速速克達,真的很像要違規停車...
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左列規定:
一 行經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鐵路平交道、道路修理地
段、市區交通頻繁處所時,不得超車。

不知道能不能適用轉彎時的交岔路口

aadd2219 wrote:
前幾天開車準備右轉...(恕刪)


關門的這段期間,方向燈有沒有一直閃著?
aadd2219 wrote:
前幾天開車準備右轉時...(恕刪)


應該是50/50

他50是因為他從直行道硬切右彎..

你50是因為你車速較慢,他如果先彎過去了,你去撞他,
變成未保持安全距離,應注意而未注意


雖然你會覺得很嘔,但台灣法律就是這樣,他都切進來卡好位了,你不讓撞上去,就是要負部份肇責。


你只能用行車記錄器舉證,他如果變換車道又有打方向燈,
也完整切進車道後被你追撞,那就是你全責。

昨天才檢舉一台一模一樣的
aadd2219 wrote:
前幾天開車準備右轉...(恕刪)
aadd2219 wrote:
如果是這種道路呢? (已經切道機慢車優先那道了)


所以對方就是在快車道右轉咩....

PS.前提之下道路標線要正確

aadd2219 wrote:
前幾天開車準備右轉...(恕刪)


本人實際情況告訴你

我是開車右轉一半被硬超機車騎士擦撞。

警察判定肇責 7/3 我七對方三,由保險買單


需要影片我再PO上來

現在已經沒有轉彎車轉一半就已經有路權的這條規定,所以只要你是轉彎車
哪怕是撞你車尾,也是你的肇責較大。所以我奉勸轉彎前還是多多轉頭觀看
以及放慢速度確認沒車再轉。
因為你永遠不知道會不會有瘋子從你看不見的死角衝出來。
都沒在看賽車.

jhs19710520 wrote:
右轉,關門 ?不知...(恕刪)
關門轉彎也快一點


反正遇到自私的汽車遠大於機車

懶的說了

VinDiesel300 wrote:
是指右轉前,車身儘...(恕刪)


一開始看很久,想說到底為何要轉彎時關門,原來是這個意思,感謝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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