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勤務 wrote:
我認知停車分
1.禁止停車(黃線)
2.禁止臨時停車(紅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條第十款
十、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要滿足臨時停車定義: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看起來是必要
如果事主主張雖靜止於路邊,但因完全沒有"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只有10秒鐘這件事符合臨時停車要件其一。
(汽機車都可能有相同情況,停車了,但沒有任何後續動作)
...(恕刪)
你有駕照嗎? 如果有,建議重考一次好了
禁止停車(黃線) => 可以臨時停車,條件就是要符合第3條第十款
禁止臨時停車(紅線) => 就算符合第3條第十款也不可以
http://www.flickr.com/photos/skul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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