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連假 三寶出沒 差點被擊落....


m994720 wrote:
本來中秋節快樂的出...(恕刪)



第三十三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四、未依規定變換車道。
五、站立乘客。
六、不依規定使用燈光。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九、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十、未依施工之安全設施指示行駛。
十一、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十二、不繳交通行費闖越收費站。
十三、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車。
十四、進入或行駛禁止通行之路段。
十五、連續密集按鳴喇叭、變換燈光或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
十六、行駛中向車外丟棄物品或廢棄物。


補這一條看看 因為算跟你是同車道
在內線開著TOYOTA被外線的TOYOTA超車!!!你說悲不悲哀!慚不慚愧!丟不丟臉!

m994720 wrote:
本來中秋節快樂的出...(恕刪)

沒看到匝道,
臨時看到要急右彎,
上次看另一則新聞更扯,
錯過交流道,
竟然在高速公路倒車,
結果發生車禍,
被後車追撞,
駕駛沒死,
乘客卻死了!
果然是三寶駕駛害死同行朋友。
好奇怪喔,一堆這種老鼠屎,為什麼都不用限制路權?
這可以檢舉他 這是要罰3000元的 跨越槽化線

jrc1234567 wrote:
這可以檢舉他 這是...(恕刪)

我是覺得跨越槽化線就算了

可是突然間右轉是要害死誰啊~~~~~~~

違規了 不是更要注意嗎?

怎麼會整條馬路都他家的

要怎麼開就怎麼開
這個真的要檢舉,駕照太好考,一堆來害人
今天就遇到一個在右側要左轉的
還好反應快
還好你沒事!

真的太誇張了,支持檢舉!

m994720 wrote:
我已經檢舉了

不過我受驚了

所以要討拍拍收驚


真的很驚險,有檢舉了就好,乖乖沒事了

jrc1234567 wrote:
這可以檢舉他 這是要罰3000元的 跨越槽化線
都要出人命了...才3000
對方恍神差點忘了下閘道,快來不及才硬轉,此時視線全盯前方橋墩,根本無暇注意右後方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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