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告A試試看

檢察官有起訴

你再打刑事附帶民事吧

沒起訴你摸鼻子吧
樓主要能舉證AB車都是超過C車立刻急煞造成後方反應不及因而摔倒受傷,就有機會喔
花小米o wrote:
我是在8/16出車...(恕刪)

如果登記聯單 上面有對方車牌的話, 代表警方已將對方列為事故當事人 .

可以去和對方商量 強制險..

其它就不要想太多了...
宅男乙 wrote:
如果登記聯單 上面有對方車牌的話, 代表警方已將對方列為事故當事人 .
可以去和對方商量 強制險.....(恕刪)

這是我九樓的意思,強制險是有機會。
警方記錄就只是個記錄,不代表因果對錯。保險公司會有自己的判斷,當事人不服可以上法院裁定。
因沒車碰車,保險公司可能判定單純自摔(不理賠)。前方車主的說法會很重要,還是和顏悅色跟人家商量吧。
我知道了,感謝各位提出的建議,這條規定還真的很無奈,自認倒楣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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