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婦的老頭 wrote:大家都吸取教訓,小...(恕刪) 不想網友評判你,自己卻評判起法條來了,隨便加個"霸王"不會讓自己變得有理.而且實際上這條真的很霸王,這件事發生在中南部還有七三分的機會,在大台北地區判起來就是百分之百肇責.
跪婦的老頭 wrote:小弟這個月26號在新莊IKEA後的環漢路發生車禍,撞擊位子囊擴了左後尾門至後葉子板.........真的很無奈,所以上來跟各位分享一下,也想聽聽各位的意見,我自己也了解不可能完全無責,畢竟台灣的法律大家心理都知道.......(恕刪) 1.你是左轉,然後被撞擊位子是右後尾門吧! ...(樓主車子的左右邊和我認知不太一樣)2.樓主竟然說:很無奈+自己也了解不可能完全無責......,看來路權在樓主心中應該是等同....看誰先衝過去就是路權比較大吧樓主應該要慶幸,機車撞成這樣,人還沒掛,別再想完全無責,那是機車騎士要想的事情,你只要想,希望別100%就是幸運了~機車騎士和你一樣,都被貨車擋住視線,貨車路權又沒什麼概念,綠燈不直行,停在車道擋住別人行車路線,說真的,貨車等同違停造成別人視線死角車禍沒兩樣,有時候真不知道這種直行不直行,然後還停車讓轉彎車的駕駛人心態是什麼在路上,每次我要在沒左轉專用號誌燈的路口左轉時,偶有直行要讓我的車子停住,我只會心裏想:....媽的,你停下來不走,故意擋住我的左轉視線,是要搞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