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0410 wrote:關於這件事情,我個...(恕刪) 我覺得一但肇事的話你先說自己很孝順,在幫家裡扛家計,然後請新聞媒體來報導你應該就不用賠了 車主會自行吸收車主不吸收沒關係持續曝光,台灣人會捐錢給你,說不定可以以致富?
媒體只想要文章聳動才有人看動不動就是孝子、正妹的.....不然就是台灣之光、或是什麼什麼神、什麼什麼哥的.........哀...........再加上台灣很多人沒有自主判斷、獨立思考的能力新聞說什麼就是什麼?有去查證這個年輕人真的是孝子嗎?有沒有違規呢?今天不是別人去撞他而是他去撞別人停在路邊的車不是嗎?更何況成年人做錯事不是要勇於承擔責任嗎?成熟的民主法治社會裡"情"卻永遠凌駕於"理"與"法"之上合理嗎?孝子就可以無限上綱同情他嗎?殺人放火、搶銀行都沒關係嗎?那法院乾脆關起來好了更何況"孝子"這頭銜還是媒體給他冠上的真實性=???????????看愈多台灣媒體的新聞愈覺得台灣前途堪慮啊..........
jason 567 wrote:100%遵照交通規則行車 永遠遇不到要賠錢的事。對方耍流氓橫衝直撞,自己規距行車,怎麼會有2成,無責任案例一堆是在怕啥? 這是神話,實務上0分....不過跟你說也沒用......
阿公鐵蛋 wrote:之前說過今年有次騎..之前說過今年有次騎機車送貨,等紅燈時,發現前方,前後兩台超跑。我離超跑遠遠的。但...在這段時間,不少機車竟然S型去鑽超跑的車縫.....(恕刪) 超跑車主應該很抖我還看過有機車跟在瑪莎拉蒂後一台機車的距離,當時我表速70不知道他是不是看不懂車尾的書寫體
jason 567 wrote:100%遵照交通規...(恕刪) 抱歉,可是就我印象,台灣目前規範是除非車輛為靜止的狀態,不然或多或少都會有肇事責任,例如 "應注意未注意"您說的我完成同意!超額並不是為了超跑!
lucas0925 wrote:我覺得一但肇事的話你先說自己很孝順,在幫家裡扛家計,然後請新聞媒體來報導你應該就不用賠了 車主會自行吸收車主不吸收沒關係持續曝光,台灣人會捐錢給你,說不定可以以致富?(恕刪) 這說明了其實他犯後態度還算好,犯後態度好,如果沒出人命,通常很多人還是會接受的。但如果今天會換成一個皮皮的人,也說自己是孝子要養家,那我真的會笑死
simon945168 wrote:另外問你超跑的定義...(恕刪) 我並沒有特別定義耶,我只是好奇民眾去負擔危險駕駛者的鉅額理賠金,是否有失公平?或是是否要有因應之道。純屬討論,我並沒有特別站在哪一方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