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悚畫面!18歲高職生撞死人擁2輛賓士跑車愛搶快

cinnamon coffee wrote:

可以跨越雙黃線逆向...(恕刪)

所以 路權無敵 擋我者死 
遠遠看到機車靠近中線不用減速給他撞下去就對了嗎?反正路權是我的,是對方違規,撞死也是對方的錯?
看了這個新聞,才明白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重要
這應該無解啦
趕快把錢賠一賠
該關押的趕快關一關
只希望死者好走
肇事者能夠付出代價學到教訓
鬍鬚小哥 wrote:
https://tw...(恕刪)


"年僅18歲的肇事者目前還是高職夜校生,白天在六輕擔任板模工,鄰居說,常見他開著兩輛賓士轎跑車呼嘯"
"陳男駕8汽缸、6203C.C.的豪華賓士轎跑車"


鬍鬚小哥 wrote:
https://tw...(恕刪)

都有肇事責任
但騎士已身亡
未婚無子也無雙親只剩手足

汽車駕駛賠吧!

marx7788 wrote:
'年僅18歲的肇事...(恕刪)



不好意思,新聞有寫

肇事陳男今年2月底才取得駕照,肇事賓士車是開自助餐店的母親洪姓婦人名下所有。記者走訪自助餐,大門深鎖,未開門營業。鄰居忿忿不平說,陳姓男子愛開快車,常呼嘯而過令人覺得很危險,幾天前才請派出所所長拜託陳母勸戒兒子勿開快車,未料3天後就出事撞死人,搖頭直呼令人唏噓。(俞泊霖、詹智淵/彰化報導)
逆向的應負大部份的責任。
鬍鬚小哥 wrote:
https://tw...(恕刪)

鬍鬚小哥 wrote:
https://tw...(恕刪)


如果沒有嚴重超速
機車早就轉彎彎過去了~

Kenrich wrote:
逆向的應負大部份的...(恕刪)


如果沒有嚴重超速
機車早就轉彎彎過去了~
天阿

才18歲 這樣該怎麼半!
鬍鬚小哥 wrote:
https://tw...(恕刪)
這篇的重點是
1. 賣自助餐 可以買賓士*4台 撞壞的還是四缸的
2. X孩把賓士壞了 沒關係 媽媽在買給你
3. 有的倒楣鬼 可能要左轉回家 多了一秒提早轉彎 剛好去見閻羅王
4. 喔密陀佛,還好單身一人,也沒父母要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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