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可以跨越雙黃線逆向...(恕刪) 所以 路權無敵 擋我者死 遠遠看到機車靠近中線不用減速給他撞下去就對了嗎?反正路權是我的,是對方違規,撞死也是對方的錯?看了這個新聞,才明白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重要
鬍鬚小哥 wrote:https://tw...(恕刪) "年僅18歲的肇事者目前還是高職夜校生,白天在六輕擔任板模工,鄰居說,常見他開著兩輛賓士轎跑車呼嘯""陳男駕8汽缸、6203C.C.的豪華賓士轎跑車"
marx7788 wrote:'年僅18歲的肇事...(恕刪) 不好意思,新聞有寫肇事陳男今年2月底才取得駕照,肇事賓士車是開自助餐店的母親洪姓婦人名下所有。記者走訪自助餐,大門深鎖,未開門營業。鄰居忿忿不平說,陳姓男子愛開快車,常呼嘯而過令人覺得很危險,幾天前才請派出所所長拜託陳母勸戒兒子勿開快車,未料3天後就出事撞死人,搖頭直呼令人唏噓。(俞泊霖、詹智淵/彰化報導)
這篇的重點是1. 賣自助餐 可以買賓士*4台 撞壞的還是四缸的2. X孩把賓士壞了 沒關係 媽媽在買給你3. 有的倒楣鬼 可能要左轉回家 多了一秒提早轉彎 剛好去見閻羅王4. 喔密陀佛,還好單身一人,也沒父母要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