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機車停在機車格,被汽車擋住無法出入,打電話報警,警察快30分多還沒到現場開單,違停就開走了

我身上是有兩隻手機,三星Note3和小米5s Plus打燈不是問題。
只是我今天第一次知道臨時並排停車和併排停車差別。

之前都是打給110叫警察或去警察局叫警察來。

我之前遇過一台車打雙黃燈停在馬路上五分鐘,停在馬路上完全沒靠邊,後來直接去警察局叫警察來開單。

Mr保羅 wrote:
建議以後隨身帶隻體...(恕刪)
打什麼馬賽克啊!

停超過三分鐘or駕駛不在車上,就是併排停車啦!
併排就是欠檢舉,在路上看到就是檢舉。
打馬賽克是因為我要檢舉用,所以車牌和時間都打馬賽克原因是這樣。
如果我懶得用,就原檔丟出來還會有人幫我檢舉上傳,我還省時省心省力。

我影片 照片昨天都整理完畢了,只差上傳而已,目前桃園市檢舉網站還是維護中。


神我人 wrote:
打什麼馬賽克啊!真...(恕刪)


不得不說

台北市的效率還是最好的

出了台北市就
真的...

不過我朋友在屏東也用行車記錄器檢舉過,他說送件到屏東交通隊,不到三天馬上回覆說檢舉成功。
阿俊傑 wrote:
不得不說台北市的效...(恕刪)

hollowaysxp wrote:
打馬賽克是因為我要...(恕刪)


直接用市政信箱檢舉比較快. 選"交通違規"

https://taotalk.tycg.gov.tw/
為了一台垃圾車,浪費了半小時後又要在網路上PO文浪費時間
不如花三分鐘去網路檢舉他不是更快嗎??
剛剛已經看到上面市民檢舉網站了,準備打資料上傳中。
原交通大隊檢舉網站還在維護中..升級中...你可以看一下前面貼文。

moki1111 wrote:
為了一台垃圾車,浪...(恕刪)

hollowaysxp wrote:
有影片,時間和車牌...(恕刪)


找警察本來就很慢~且還不一定會開單唷!

直接上網檢舉併排停車比較實際~

我以前遇到這樣的狀況就先照相上網檢舉....

然後用拖的把我的車拖出來....當然免不了他的板金上可能就會有刮痕之類的....

然後內側前後輪胎的排水凹縫我會在塞個鐵釘上去....(這要有點小小的技巧喔)

然後你就可以愉快的騎車離開!!

我昨天整個超無奈的,他車保險桿前後都是合法的機車在機車停車格內,那縫隙我又剛好出不去。
負責派出所也親自電話給我,跟我說明因為同時處理三起車禍。所以無法趕來現場。
我打110到直接說出並排停車和地址,110都直接說已經派人處理叫我等一下,沒想到一等就是30分鐘,直到對方開走後警察才來。

而且那台車前面也完全沒留電話,根本無法聯絡到車主本人。

然後想說快點處理,問了交通隊和負責開單分局。

最後我想說算了就在交通大隊網站檢舉,結果竟然說網站為符合108年1月1日要具名檢舉。卡在網站...無法使用

直的剛剛上面有網有給出市民的陳情網站上有違規檢舉,剛剛已完整的10張照片和一個切過的後車牌和前車牌22MB的完整影片檔案。
已上傳完成,也通過手機驗證了。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
找警察本來就很慢~...(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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