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上是有兩隻手機,三星Note3和小米5s Plus打燈不是問題。只是我今天第一次知道臨時並排停車和併排停車差別。之前都是打給110叫警察或去警察局叫警察來。我之前遇過一台車打雙黃燈停在馬路上五分鐘,停在馬路上完全沒靠邊,後來直接去警察局叫警察來開單。Mr保羅 wrote:建議以後隨身帶隻體...(恕刪)
打馬賽克是因為我要檢舉用,所以車牌和時間都打馬賽克原因是這樣。如果我懶得用,就原檔丟出來還會有人幫我檢舉上傳,我還省時省心省力。我影片 照片昨天都整理完畢了,只差上傳而已,目前桃園市檢舉網站還是維護中。神我人 wrote:打什麼馬賽克啊!真...(恕刪)
hollowaysxp wrote:有影片,時間和車牌...(恕刪) 找警察本來就很慢~且還不一定會開單唷!直接上網檢舉併排停車比較實際~我以前遇到這樣的狀況就先照相上網檢舉....然後用拖的把我的車拖出來....當然免不了他的板金上可能就會有刮痕之類的....然後內側前後輪胎的排水凹縫我會在塞個鐵釘上去....(這要有點小小的技巧喔)然後你就可以愉快的騎車離開!!
我昨天整個超無奈的,他車保險桿前後都是合法的機車在機車停車格內,那縫隙我又剛好出不去。負責派出所也親自電話給我,跟我說明因為同時處理三起車禍。所以無法趕來現場。我打110到直接說出並排停車和地址,110都直接說已經派人處理叫我等一下,沒想到一等就是30分鐘,直到對方開走後警察才來。而且那台車前面也完全沒留電話,根本無法聯絡到車主本人。然後想說快點處理,問了交通隊和負責開單分局。最後我想說算了就在交通大隊網站檢舉,結果竟然說網站為符合108年1月1日要具名檢舉。卡在網站...無法使用直的剛剛上面有網有給出市民的陳情網站上有違規檢舉,剛剛已完整的10張照片和一個切過的後車牌和前車牌22MB的完整影片檔案。已上傳完成,也通過手機驗證了。剪你低小雞雞 wrote:找警察本來就很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