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刑事以和解,對方不撤告。

這位樓友的回答,是正確的。


沉睡的太陽 wrote:
按告訴乃論之罪,除...(恕刪)
和解地點很重要,文中探討的是,和解書是否生其效力,當然,如經雙方當事人合意所簽訂之和解契約書,法律上當然生其效力。

但是,刑事告訴權,是否能夠口頭拋棄或書面拋棄,就能完全拋棄嗎?當然不是。

所以,法院上之調解筆錄、或者是調解委員會之調解筆錄(會送至法院公證)之拋棄刑事告訴,始可拋棄之,否則,一般當事人簽 訂之和解書,是無法拋棄刑事告訴權利的。


幻之風 wrote:
最近在看車禍案件。...(恕刪)
調解委員會的和解書簽完也會送交法院

如果對方一直沒撤告,法院的人會通知對方撤告

以上經驗分享

更正上面紅字處應該是[地檢署的人]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