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yan wrote:
那再請問若是全責會...(恕刪)


沒有。車禍和交通違規是兩回事。
看來言之有理,所以就是不要動車子等双方保險公司處理是嗎?
rockgriffin wrote:



沒人受傷自己的...(恕刪)
那就是車禍肇責等交警處理,違規就算另外一筆,是吧?那這條違規算是哪一條例?
那我車現停在地下室就不能去動了嗎?要等下星期一双方連絡和保險公司勘查双方
車輛後才能處理了嗎?
rockgriffin wrote:



沒有。車禍和交...(恕刪)
我是看後視鏡覺得離我還有很大空間,確定後我才打方向燈,結果才打方向燈
就被撞上我車子左後方,是否他有故意加速反而讓我變未禮讓直行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樓主全責,

...(恕刪)
dcyan wrote:
那再請問若是全責會...(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在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使用方向燈或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
未減速慢行。
二、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四、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或多車道左轉彎,不先駛入內
側車道。
五、道路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道上左轉彎或在快車道右
轉彎。但另設有標誌、標線或號誌管制者,應依其指示行駛。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七、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佔用最內側或最外側或
專用車道。
看樓主的意思是,一打方向燈就被撞了~那應該代表你馬上打方向燈就能轉彎嗎?……也看一下車子吧~照這樣開法也跟三X一樣打方向燈就開無敵模式,你應該慶幸他沒翻車不然看你要怎麼處理……

dcyan wrote:
要經過路口時是綠燈,要過一半時變黃燈了,我看最內側車道有很大縫細,所以當下看了後視鏡砂石車沒有很近,結果我方向燈一打左就撞上來了

我想是因為你前方有慢車所以你才想切到內車道吧!
因為你速度慢當下看沒有很近,但你只看一下看不出你們兩個車的速差,造成擦撞

路口過到一半時號誌變黃燈
這時候所有的車都會加速通過
你居然還有勇氣變換車道到砂石車前面
天啊....找死嗎

要變換車道就是要快狠準
變過去後 4輪都在該車道內
如果後車撞你後面那還有得灰
你全責

你要有證據說他突然加速阿
你自己開車這樣會害死人你知道嗎

rx7-94137 wrote:
因為你速度慢當下看沒有很近,但你只看一下看不出你們兩個車的速差,造成擦撞

...(恕刪)



正解
我最討厭比我慢的車切入我的車到逼我煞車
如果他還認為他有道理
那就更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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