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告訴你,不要再自以為大型重機可以車道分割了~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我騎大型重型機車,照樣檢舉大型重型機車
不爽的話可以賣車,換一台249c.c.的白牌來騎


不就是一般的
交通違規??

不知~發文者
[在興奮些什麼]??

還故意留些 挑釁的字句
我真的不懂… 耶??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最新案例,大型重機...(恕刪)


太閒了
其實如果有人人生也只剩下這種檢舉後沾沾自喜的人生,也是同情他吧。

檢舉沒錯,可以的話隨便去個小學早上7點多,逆向沒帶安全帽超載違規態樣與風險都高太多了。
真是有夠無聊的心態,那麼喜歡檢舉就去檢舉吧,得到檢舉達人的頭銜一定會更high吧
我支持檢舉違規,尤其目中無人的違規駕駛!但我發現檢舉人的特質都是幸災樂禍或是沾沾自喜,我實在搞不懂他們的想法是什麼!是為了促進交通安全還是只是反社會人格!
真的蠻想認識他們的,所以我的行車紀錄器影片都備份半年左右,總有一天可以認識你!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立法者將單行道、雙車道簡化為「單車道」的用意,不在排除同一車道,只在透過「單車道與多車道」的對比,達到完整規範車道使用的目的。足見道交條例所謂單車道,是包括只有一個車道(單一車道)以及同一車道的意思,並不限於原告所主張的「單一車道」...(恕刪)


能把法律解釋的頭頭是道,讓苦主想嘴兩句的空間都沒有!這兩位法官應該都是大法官吧

這樣的判決,我國五權分立的體制恐怕已然崩壞…

政府宣稱極積進行司法改革…也確定只是宣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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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平面車道同車道併行要開罰的話,這真的是太好玩了!因為每一台四輪只要跨線就差不多要GG了!所有從機車旁邊「超」過去的四輪也都要吃上平面車道同車道併行的紅單了!(如果真有這種紅單的話…)

可惜的是,平面車道同車道併行的案例恐怕也只有落在這兩位「大法官」手上才會被開罰吧!
可嘆的是,當初的承辦員警居然會讓這罰單成立?發動行政訴訟後居然又一連碰上兩位「司法院大法官」!注定這場爭訟要吃敗仗啊!

行政、立法、司法全是我的人!你怎麼跟我鬥呀?

違規超車必檢舉 wrote:
最新案例,大型重機...(恕刪)



呵呵呵呵~~~

我記得PO的版主有台 MYROAD 700的樣子

還是我記錯了



至於這個...唉!!!


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照樓主這麼說我在下班時段開車大概會有好幾百次違規,因爲從摩托車旁邊開過去就一次了,還有,為什麼單獨白牌機車可以併排?那條法規寫到?

統神 wrote:
照樓主這麼說我在下班時段開車大概會有好幾百次違規,因爲從摩托車旁邊開過去就一次了,還有,為什麼單獨白牌機車可以併排?那條法規寫到?...(恕刪)


你為什麼不要自己去翻判決書呢?
我騎大型重機在平面道路塞車時我一定鑽

不爽來檢舉我啊!!

利用自身優勢舒緩交通哪裡不對??

有些人就是腦子裝___跟食古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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