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001059 wrote:
不曉得是不是說給我聽的~~~
阿你都沒間隔三分鐘~~~這樣取締下去~~我會很麻煩
明明就是違規車輛喔!!!
下次我就會附上違規前後四分鐘的影片!!!
那天有29台汽機車!!...(恕刪)
台東線在也改了.... 停慢車道我都附上超過三分鐘的影片,還是只開違規「臨停」,才300,根本TMD不痛不癢. 之前我乖乖繞3分01秒送檢舉,至少都會開違規停車
檢舉違停真的很累又很煩
所以我通常都檢舉亂超車、下雨天沒開大燈這種的,一次就1200,舉證也容易.


曉得 wrote:
道路號誌與標線設置權限的確是交通局無誤
警察也是因為沒有標線
處理檢舉被申訴到很煩
所以只好依法
有標線的才處理
彰化占用車道停車停幾十年上新聞的那件,都沒標線,照樣開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