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知道方向燈要持續閃爍到轉彎完成為止嗎?


懶人國 wrote:
打左方向燈卻右轉這...(恕刪)


機車的話常見阿, 因為機車還發明一種叫待轉區的東西...lol
有時候正確的駕車方式不代表就是法條
比如說移動身體看死角

法條我沒研究
想問哪條有規定?
檢舉這個是違反哪一條?
自我為中心的用字不少, 尚未成熟
大家好ㄚ
已經 走火入魔了!
已經 走火入魔了!???????


>>> 已經 走火入魔

一個小路人 wrote:
駕訓班都是這樣教的路...(恕刪)


這根本就不是重點好嗎

1.轉彎前是否注意來車
2.提前行至左轉道/機慢車道再行右轉
3.轉彎不要切西瓜、一樣要注意路口狀況
這些才是重要的吧?

btw我也會閃燈到轉彎完
https://www.flickr.com/photos/ryosyen/

一個小路人 wrote:
駕訓班都是這樣教的路...(恕刪)


現在新車都會有一種閃3下自己停的方向燈
這甚麼時機用的到?

sld6416 wrote:
現在新車都會有一種...(恕刪)


這功能十多年前某些歐系車款就有了, 目的是在直線高速行駛時因應快速切換車道
直線速度快時切換車道, 停止方向燈是不可能由方向盤回正來控制, 當然切換完車道會需要手動撥停, 為了讓駕駛專心操駕(因為車速快), 所以設計了方向撥桿是兩段式, 首段只會閃方向燈三次既停止, 二段則必須等方向盤回正或是手動強制停止
台灣的"天眼"系統已經算是國際3A等級了! (全民中毒上癮了)

人人有隻"天眼", 人人都可監督他人。
人人是聖人,道德觀念100分,從來不違規也不犯錯,GG後都可上天堂。

檢舉的人,我就不信,出生到現在從來不違規。(也不要烏龜笑鱉沒尾)
被檢舉的人,自己有錯在先,被罰了就繳錢,不要在凹了。
這樣很好! 守法的人會變多! 國庫會有多的收入。

好事好事! 我支持!



但是..



瑞凡 , 我們政府都在貪污呀。
多收入的罰款,對於道路的改革與建設,沒有太大幫助,只有進特定人員的口袋。
所以在懲罰他人的同時也在在福他人。
一個小路人 wrote:
駕訓班都是這樣教的
路考也是有這樣的要求
那為何實務上這樣檢舉不會成立
路上更沒有車在這樣做?
扯啥方向盤轉正方向燈會自己彈回來,關我屁事
方向燈自己彈回來,不會手動再撥下去嗎?
還有變換車道這種,不是應該要等車輛完整的行駛在新的車道,才可以切掉方向燈嗎?
換車道總不會方向燈自己會談回來吧
為什麼才1/3 好一點的2/3就切方向燈了?
嚴格說起來,只要車身還有一點點點點留在原車道,都不可以切掉方向燈
方向燈必須持續到車輛全身都切換車道完畢
或是轉彎到新的道路為止,才可以切掉
但很遺憾的是,考照這樣教,實際上路沒人這樣做
更過分的是,這種檢舉就該開罰的(視同未打方向燈),卻不成立
實務上似乎只要有閃一下燈就不會成立,這判斷標準根本噁爛
扯方向燈會自己跳回來的更扯,方向燈會跳回來是你家的事,本來就要持續按壓讓他亮的
不然你去看考照時教練怎教你的就知道

考駕照時也不能違規
一般違規壓線二次就直接下車
為什麼路上一堆汽機車開車違規?
闖紅燈跟逆向行駛違規態樣更嚴重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9,89,91,97,101,102條有方向燈規定
也沒有規定要全程打方向燈

警方實務上以過程中方向燈有亮過就沒有違規認定
你自己堅持方向燈要全程使用的說法
請提出學說上哪一個學校?哪一個系?哪一位教授主張方向燈要全程使用?
你眼睛不好看不清楚路況
要開車上路
對其他用路人的危害更加嚴重
自己先反省檢討一下
不要每天雞蛋裡挑骨頭
徒增警力負擔
sld6416 wrote:
現在新車都會有一種閃3下自己停的方向燈
這甚麼時機用的到?


高速公路/快速道路變換車道使用(市區、轉彎不適用)。

變換車道應該是先確定後方無車/或空間可變換車道後
確認能安全變換車道,才打方向燈後迅速變換車道。

而不是方向燈閃半天後,才慢慢的去看後方有無車輛。
有時方向燈先打,會讓後方原本可以快速超越你的車輛,
怕你打了就變車道,反而需剎車看你的行車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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