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想去鑑定釐清肇責比例, 以目前你7對方3的情況來看:你的修車費3N, 對方只需要負責3N的十分之三, 大概也就是0.9N.剩下2.1N是你的肇責要自己負擔.反過來, 如果對方有車損向你索賠M, 你要賠給對方0.7M.肇責比例你不接受7:3, 也不申請鑑定, 如果調解不成, 就準備進行民事訴訟吧.
OceanVoyager wrote:我今年度的車險將近3萬元,尤其有關對方的財損車損甚至自己的險我都保足了!(恕刪) 台灣人為何不愛買額外的車險? 因為保費明顯得不合理!!!!一年保費3萬是三小東西? 一台新車算一百萬好了,是每33台一台撞到報廢的概念嗎?台灣的保險公司就是太貪心,才需要動員網軍上網要人買滿保險。
Rainbowcraftholic wrote:謝謝您~我們有初判表...(恕刪) 對方責任3成賠你1/3你就要偷笑了,還沒跟你追討他的車損,我猜你是老車他是新車,你注定賠錢趕快想辦法幫你爸媽籌錢賠給人家吧
cdykimo wrote:剛買一年超額險1000...(恕刪) 可只單買超額保險嗎?好像不能單買吧?這各就像是保險附約,要有第三責任險一定財損金額才可以買,這是保證讓你買了動用機會接近於零,也等於是多賺的,而且這樣保險金也算很高,第三責財損越高,超額保險費用就越低,超過60萬以上降更多,因為越不可能用到,因為滿街多是toya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