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判決書對於車內有沒有(恕刪) 我昨天才申訴的,今日一早警察局就打電話來,結論,還是不舉發大家以後知道了,來台東就是隔熱紙貼黑一點,隨便停. 反正沒三分鐘就是不舉發 檢舉臨時停車也沒用,除非能證明駕駛人在車上
a901922001 wrote:宜蘭的警察也是如此反(恕刪) 這些警察怕被申訴、怕上法院判決書裡面一堆法官的心證都找給他們了,他們還是打死不開.說不定哪天他們自己的家人被這種並排的垃圾給害殘,他們才會開單
強烈建議日後檢舉內文加上下面這三段話以第55條違規臨時停車檢舉,請勿以無法確認車上有無駕駛為由不予舉發,違規停放已造成交通組塞,切勿以微罪不罰為由縱容違規,檢舉信件將同步發送至警政署署長信箱,請執法單位切勿包僻縱容,效果奇佳日前案均需個把月才見回覆現在都隔日即回覆製單舉發只是有沒有真的治安寄送就是另一羅生門了
jht56789 wrote:強烈建議日後檢舉內文(恕刪) 你說的這些,在我申訴之後,承辦人親自打來跟我說明時,我都說了.承辦人自己也說並排的行為很明確,但就是不知駕駛有沒有在車上,所以無法開單.我說,你們警方怕申訴上法院,我都幫你找好判決書還有法官的心證了承辦人依然堅持無法確認駕駛有沒有在車上的話就是不開.警政署越來越爛了,沒甚麼興趣跟他們打交道.反正以後我四輪汽車開去台東市也都這樣停就好了. 要爛就一起來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