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開放新制,出口前500公尺變換至主線車道,本人看到一台檢舉一台

pcian wrote:
有時候強人所難車行進(恕刪)


奇怪有主線好好開你不開,
說什麼一直插不回去,
這個你去跟國道警察說呀
國一北上林口出口已送件一件回覆內容為依法製單舉發。
pcian wrote:
有時候強人所難

車行進路肩到1km 開始換車道

無奈左車道車多 邊行駛邊嘗試換車道

行進至500m 還是沒換成功 怎麼辦?

繼續邊行駛邊換? 違規!

還是500m處停止等有空隙換車道? 後方堵塞!

切不回主線道那就下交流道再繞上去是不會喔?

就跟錯過交流道應該是繼續行駛到下個交流道再下而不是倒車

這不是一樣的道理
林口胖胖 wrote:
出口前一公里處,黃色標示為 ""前方路肩通行 禁止變換車道""

出口前500公尺處,紅色標示為"" 路肩限行小車 禁止變換車道""

黃色標示與紅色標示之間的500公尺,為緩衝區,緩衝區檢舉不會開單


這是已經確定的還是你自己想的
所以我只要在看到第二塊告示牌前切回車道就不會受罰了是嗎??
2011金排球 wrote: 所以我只要在看到第二塊告示牌前切回車道就不會受罰了是嗎??

這是已經確定的還是你(恕刪)


〉〉〉

簡單說,就是在距離出口1K前

換至主線,就沒違規
願意檢舉就是讚,五分奉上
開放路肩通行之有開放的時間

我要有交流道東西向聯絡道或下交流道

我才會跑路肩

沒要下去就乖乖的走主三線 沒有很難

切路肩再切回主線
就賭人家讓不讓了
路肩速限60km/hr, 以後沒有人會走那超車了,除非主線塞車
如果我開外線,路肩要切回主線,我不會給切,要切去切別人

我的車性能我有把握不給切
對於行駛路肩切車道的問題有些疑問。
在行駛路肩下交流道時,已經到有下交流道的車道時(就是出現虛線),此時切回是否算是違規。




還有就是目前有些開放路肩的交流道有兩個出口,譬如國三土城北上交流道,一個車道是往土城(旁邊就是路肩),一個車道是上65,如果車子從路肩連續切換,這樣算違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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