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ing650 wrote:
但據保險公司查證後發現對方目前的醫療費用只有20萬
強制險醫療理賠最多20萬
而且只是對方目前的醫療費用只有20萬
但強制險理賠的時效2年內都有效
如顏面骨折 絕對不是動一~二次刀就可以復原的
還包含後續整形之類的醫療費
而且你說受傷的是小孩...........
如果他回覆沒達到8~9成的原貌........
可以用到殘廢給付.........
而且150萬是單單小孩(乘客)
還是
150萬包含駕駛+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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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你100%權責
被告刑事過失傷害 應該會成立
少說也是30天起跳~6個月 一天罰金500 如果是被判到致重傷者可能會被判到1年......
這是給國家的 賠給家屬的另計
最後應該會附加民事賠償+ 被申請假扣押 就麻煩囉
weiting650 wrote:
去年年底與人發生車禍,肇責我方是全責,前幾次的調解都因對方傷勢尚未治療到一個階段所以並無開出金額,最近一次調解對方開出150萬,因對方顏面骨折,剛受傷時給A醫院開刀但此次醫療無效,沒有達到復原效果,因此後續還需要再開刀
對方目前所開出150萬(含精神賠償70),因我方有保第三責任險,但據保險公司查證後發現對方目前的醫療費用只有20萬,精神賠償保險公司只願意付30,合計50萬,雙方金額差距蠻大的。
由於此案件已將近半年,對方目前已經提告,同時也還在進行後續治療,前幾週前往拜訪探望時對方提出兩要求:一照顧小孩請假的薪水損失(受傷者是小孩)二接送醫院所需的油資及停車費 三他希望小孩開刀時我本人可以去協助照顧
以上想詢問大家意見.........
目前為止保險公司希望等他治療好再談金額,但身邊朋友建議直接上法院讓法官判決,但第一次遇到這樣的車禍還是想上來請教大家的意見或是經驗,謝謝!
理:
顏面損傷留疤是有殘廢等級可以認定的,可以去研究看看強制險的條文怎麼訂
原則上,只要保額夠,對方也能拿出合理單據,保險公司通常閃不掉,單據愈齊全愈有利對方
至於保險公司查證醫療費用"只有"20萬,這件事情若被對方知道
要嘛不是醫院被究責,就是保險公司資訊管道要被究責
(醫療資訊怎能隨便透露或取得...自己想想吧)
您也提到對方初次手術並不算成功,用"只有"來形容不太恰當...這20萬僅只是這半年期間的支出
情:
小孩有多小沒提到,男生女生也不知道,這兩點我覺得很重要(後面再提原因)
對方提出的3點要求我覺得算合理
日照費用通常比一個人的日薪高,不過小孩子不太可能給陌生人顧,所以家長自己來很合理
前面有人說照顧的費用需要提單據,其實沒有單據也有沒單據的合理推算法可預估
而去醫院的油資跟停車費,他大可坐計程車去,費用應該也不會比較便宜,如果要從鄉下跑城市大醫院...那就...
至於小孩開刀時本人可以去協助照顧,其實只是希望您能感同身受
況且,如果需要3不5時跑醫院,一般有在正常上班的家長也沒有那麼多假可請
如果小孩還小,情況若轉變成要長期照護,家長會必須被迫離開職場的...
廢話僅供參考:
上法院看似可以比較容易得到相對的公平正義
但是換位思考想一想,如果今天是您自己小孩發生這事情,您會想如何處理?
男生女生對於顏面損傷的殘廢認定標準不同,是女生就會被嚴格檢視
小孩未成年之前,原則上都是家長需要協助照顧,即使是國、高中生,要他自己臉上包著去自理生活
撇開生活的不便不說,會敢出門嗎? 心理創傷會多大難以評估
至於精神損失,這條可大可小,但就以目前術後並不理想來推估,應該是頗嚴重
成長過程的歧視,未來能否嫁娶,是否影響就業謀生,這些損失弱勢以平均壽命去推估
都算進來應該不是70能解決
好好面對面談吧,保額夠,合理要求就請保險公司趕快賠吧
拖越久,對方應該會越不想善了(都無責了還要受保險公司跟肇事者的氣)
當然保險保哪家這件事情,通常都是保時看小家便宜小家去,真要理賠的時候就有差了
不然低損率低保費怎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