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mpersbaby wrote:
實際道路駕駛中,「未注意車前狀態」、「轉彎(向)不當」、「違反號(標)誌管制」成了車禍肇事原因前三名
「未注意車前狀態」(占19.88%)
「轉彎(向)不當」(占 15.07%)
「違反號(標)誌管制」(占 8.22%)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間隔」(占 7.59%)
好,來看看檢舉人最常檢舉的項目
「違規停車」
「轉彎及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
「闖紅燈」
「紅燈時佔用機車停等區」
「跨越雙白線行駛」
那你只是用數據證明了一件事,檢舉多數項目皆與事故無關,確立檢舉無改善交通之實。
讓你成功檢舉的人,幾乎都是功成身退(安全下莊) ,因此無助於交通事故的減少。
個人偶而檢舉......只檢舉此類: 就是開有夠慢,又開來我前頭,又違規,吹毛求疵必檢舉。
開得夠快,怎樣都沒關係,你不要自撞就好。
pampersbaby wrote:
「不會違規、就不會被(恕刪)
有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一般人並不了解...
我們的違規量遠大於舉發量,為何?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預算制度」,罰鍰收入只要達到編列的額度,原則就不會再大規模開單,否則一旦今年罰鍰收入高漲,來年預算收入得跟著上調,不僅不利民選首長,也表示得花更多人力來執行這項歲入!
以往幾乎都由員警執行取締作業,歲入預算執行很好控制,每個月要開多少單罰多少錢都早算好好,拜行車記錄器的普遍使用使得民眾檢舉量不斷高漲,歲入預算(開罰單)的執行已變得不可控,單字開多了,首當其衝是民選首長,其次是歲入預算不斷上攀,雖然一開始員警會因為少了親自上街開單而變得輕鬆,但由於民眾檢舉不可控,總有一天整體工作時間還是會大於親自上街。
台灣就是因為政治考量過大,民選首長沒一個想被罵「搶錢」,所以從沒有人敢高喊要「強力整頓交通」,也因此導致民眾守法意識薄弱,如果敢導入「罰鍰收入分紅」制度,保證3、5年內整體交通情況一定大幅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