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檢舉達人協助(已檢舉成案)

馬路中間能"左側上下車"嗎?

第 136 條
行人乘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車未停妥,不得上下車。
四、應由右側車門上下車。但在單行道准許左側停車者,應由左側車門上下車。

影片中該車是停在路中間,應屬"車未停妥"
該路段是雙向單車道,左側下車已影響對向來車!

可以再給她檢舉,看能否成案 (實在太囂張! 路不是她家的!!!)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因為沒有錄影到車前紅線



第 112 條
汽車停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禁止臨時停車處所不得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不得停車。
四、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不得停車。
九、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不得停車。
十、不得併排停車。
三寶媽媽無誤,

但,您只能檢舉其中一件違規案例⋯⋯。
這種身教真是糟糕...
那女孩長大很高機率也會繼承三寶基因
大人自己就欠教育遑論教育小孩
philus wrote:
三寶媽媽無誤,但,您(恕刪)


分開檢舉就可以了
bluetulippon wrote:
小的也不是吃飽沒事整...(恕刪)
很棒 我看到你讓行人先行(尤其是小孩)違規三寶欠教訓死好
前方車輛違規事實顯然比較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提供您參考。
停在路上讓小孩左側下車,自己也下車,這真的是誇張到了極致~~~~~
發現魔人都有一個特性,擋到自己路的不管如何一律檢舉
不想檢舉交通違規是你家的事,

樓主與本人依法合法檢舉,

路上違規魔人哭腰氣撲撲,氣很久很久,就是最棒的檢舉成效。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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