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Lust wrote: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61970902.A.E2C.html 檢舉還是沒用的,太多人違規,除非一直在檢舉一直罰到讓人怕,才有用的。不管親子証或是殘障車証,沒有小孩或是殘障人士在車上,都是違規的,可是大家還不是照停,罰都不一定怕了,不罰是不會怕的,講白了就是無政府狀態,沒人執法啦! 要選票才是施政重點啦!
c13wcl wrote:檢舉還是沒用的,太多(恕刪) 在車上這個其實有點擾民 我舉內湖三總為例多數車(尤其身心障礙者) 都是在一樓門診下車 再去附近的三個停車場停車但你身障先下車了 怎麼停身障格?誰會先去停車 再走大老遠地路過去醫院...況且多數都是使用院方的輪椅(自家有 但不帶 只是回診通常求方便)而輪椅除非有人懶得推回院方 不然停車場可以說沒有...先停好車再折返一趟(取輪椅回來)真的極少數人會這麼做...婦幼我比較同意在車上 畢竟去百貨先讓婦幼下車再去排車位的 還是少數但醫院先下車的 絕對是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