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沒辦法,因為就算是私下和解,還是要簽合解書來作公正。但未成年的話,其法定權限在你父母手中,哪怕你弟弟他本人同意,你也無法作為他的代理人能讓你成為代理人的,只有你的父母當然,除非你是想耍陰的…向對方表示自己是代理人,然後簽出來的文件都無效。(不過會不會被告詐欺…就不知道囉)
x9952333 wrote:所以想要讓自己當代理人(親兄弟) 不知道可不可行? 也許由父母出具委託授權書,交由你全權處理,或許可行...這類似交由保險公司,或是委由律師代為處理一樣,但是授權處理,授權方必須蓋括承受。就像打官司,不一定要請律師,你自己可以替自己辯解,律師只是法律上的代理人,只是律師具有法律專業,在辯護上懂法律知識比較有優勢(但其實業未必...蒙古律師也是很多),但一樣成敗都是要權利相關人承擔,官司輸贏都是要由利相關人承擔,律師不用承擔風險,所以基本上委託是基於信任,將自己相關的權利委託他人(專業)代為處理而已。你去看病也是一樣,身體跟命是自己的,醫生只是堤供專業的醫療諮詢、建議與醫療服務,重大的醫療決策當然是由病人自己來做決定。
民法有所謂的優先順序成年:當事人要負全責未成年:監護人(就是父或母)要負責面對監護人父母不出面或是根本沒有成年的監護人,就由當地里長代理你要取得監護人(就是父或母)的授權,如果父母已出面,你只能從旁協商雙方和解。其實民法上的私下和解,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簽個和解書頂多加個公證(可以到警察局請警方或是里長當見證人)就能和解,以上只是求個法律保障而已。但如果牽涉刑法,那就是檢調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