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車位的時候,前方駕駛入座很久後才駛離的情況

有些人是在車內等人,所以等了一分鍾,要去問一下對方要離開嗎?
這絕對是併排停車唷。新聞有報。您只要停下來等車子離開。就是了!被檢舉一定開罰。如果是警察的話,大部分會通融。畢竟台灣日常人的習慣大部分是這樣!
這種情況

有駕照的正常人都知道是自己理虧

遇到有機車停下來應該都是趕緊道歉

像樓主這種跟人家對罵還嗆說要叫警察來的

自認理直又氣壯的,好像錯的都是別人
真的叫警察來就等著收罰單了。

這我真的不行

因為我知道禮義廉"恥"
帶髮修行 wrote:
罵你剛好而已,其他人(恕刪)


說得好
難不成老人家是諸葛亮投胎轉世
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知道你是在等停車位不是單純的並排
你就是並排
不然你就緩步前進後退.....讓車子處於移動狀態
你可以打方向燈,表明你準備要往停車格裡面去
起碼機車遠遠看到,可以提早往外切
興安街本來就不大,你說機車要一直閃你
那他根本就騎在白線外
不知道騎車經過樓主車旁停下來跟樓主對罵時,這位有"正義感"的老翁是不是他自己口中的違規者?如果是,有什麼好罵樓主的?如果不是,為什麼樓主的理由不正當,他罵人的理由就正當?

開車騎車都是這樣,要不就一切照規矩舉報,要不就多體諒,如此而已,有什麼好罵人的?又有什麼權利可以罵人呢?
反手刀 wrote:
換個立場如果我今天是騎機車的,看到這種情形我也能理解汽車的不便,
繞過去就好了啊,何必花時間跟別人吵架,搞得大家不開心呢?


併排停車無誤,這句話就是違規魔人最愛用的理由。

你說你也騎機車,如果因為後方主線車流大,機車因為要「繞過去」反而車禍喪命,不就又害死人?類似的社會新聞和影像太多了!你又懂得什麼叫做換個立場想?換一個要害死人的立場想?

通篇都只有你一個人方便的自私立場。還敢上來po文討拍。

至於駕駛人上車是不是就要馬上離開,請問法規有這種規定嗎?有人高興上車先讀一本書喝個咖啡遠離人群,甘願用停車費付費,這都是個人使用的問題。看到駕駛人上車,不代表該車位立即可用。你應該要看到該車駛離後才能停車。

這就像到餐廳吃飯,上一桌的客人都還沒吃完,你就站在人家桌前等,讓吃東西的人有壓力;同理,該車主也是一樣。

我最討厭併排「等車位」的車,有些路的路幅小,連拼併空間就沒有直接擋在道路上等車位,造成後方壅塞。互相禮讓?結果就是造成社會成本的增加,只為了某些人的自私。

被罵活該,被行注目禮應該,你併排就是錯!愛車容易養車難,要在台北市開車,就不要怪台北車位難找。
1. 停等車位時,前方駕駛入座後必須馬上駛離
2. 併排停車時,被擋到的後方駕駛不得有怨言
這兩種心態都蠻自私的
人在車上,併排等車位,

我一定檢舉,

新北市檢舉 "併排臨時停車" ,99%都會舉發,

當然要用影片,且影片時間約6~10秒,
證明停車格內沒有車輛駛離或是有空位卻沒有停車動作。


本人檢舉這種等車位的併排臨停,應該已經有2000件以上,全部成功喔。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好事多或是假日一些景點夜市的公有停車場外常常排成超級大違規也沒警察去開單...

自以為不違規達人也幾乎沒去檢舉上述的群體大違規...

有甚麼好在意違不違規...照法條,就是可以檢舉.....也可以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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