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肩開放禁止變換車道 他途中切回主線收4000元罰單

出門開車沒戴眼鏡
b2255606 wrote:
路肩禁止變換車道,請(恕刪)


只要跨線就是切換車道,就要打方向燈.把每一個人當做都可能會檢舉你.久了好習慣就來了..
現在連停車場單向轉個彎都會不自覺撥一下方向燈桿..
b2255606
可是主文不是說路肩最後500公尺禁止變換車道嗎
b2255606
還是說切換車道不等於變換車道
曉得 wrote:
路肩開放禁止變換車道(恕刪)


被罰過,其實都有明確標示,抓到拍到就認栽了

硬要凹...................其實最後都還是要繳的
沒事開放 偷雞摸魚的多
大部分都嘛用路肩超速超車搞得亂七八糟

哪個市長
都市裡的Ubike 亂騎一通 人行道上還噹噹噹 叫你讓路
一般道路的路肩
就有仇視二輪的台中青果哥 專門檢舉機車行駛路肩
b2255606 wrote:
路肩禁止變換車道,請(恕刪)


有跨線才有打, 沒有跨就不用打
那邊輪子先碰線, 就打那一邊

所以一開始下交流道不用打, 因為你只能走路肩下.
等到開放變換車道且你要變換車道或是並會交流道時就要打, 因為跨線了..
那一邊先碰線就打那一邊.
b2255606
規定不是說最後500公尺禁止變換車道嗎,為何到最後還能變換車道。
chongchen
路肩要進入閘道那邊也要打方向燈~路肩是屬於支道~如果有人硬是要檢舉~還是會有3000未打方向燈等著你
曉得 wrote:
路肩開放禁止變換車道(恕刪)


沒有要下交流道~你是走路肩幹嘛呢?
車子不多的時候~就算你要下交流道~
走正常車道就好~跑去走路肩幹嘛呢?

像這種駕駛~我都是歸類於想偷雞摸狗~
沒被抓到~算你好運~被抓到~就別凹了~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4.2105188,120.6668098,3a,75y,265.01h,80.57t/data=!3m6!1e1!3m4!1sBmun5S_tHex94QrP90Mr3g!2e0!7i16384!8i8192!5m1!1e1?hl=zh-TW
這是大雅交流道下台中前的路肩終點,行駛路肩最後請問這要打方向燈嗎?可是路肩最後500公尺禁止變換車道.
b2255606 wrote:
可是路肩最後500公尺禁止變換車道

告示牌上內容的「行駛路肩禁止變換車道」
意思是離交流道出口500公尺內的行駛路肩車輛,
禁止從路肩變換到主線車道行駛,
路肩即將接入出口減速車道,
路肩寬度會被縮減,
路肩縮減到被減速車道取代,
因為車輛駛離高速公路時,
依規定須行駛減速車道進行降速,
當行駛路肩車輛駛離高速公路時,
勢必從被縮減的路肩,
行駛到減速車道,
當需要跨越路肩白色實線時,
需要使用方向燈,
向後方從主線外線車道也要變換至減速車道的車輛通知前方車輛動態,
如果從路肩變換到減速車道沒有使用方向燈,
仍會被國道警察認定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而從路肩變換至減速車道不違反「行駛路肩禁止變換車道」告示牌的處罰標的,
所以不會開罰,
但是如果是偷雞從路肩變換到減速車道後,
再切入主線外線車道的行為,
有全程影片被檢舉的車輛,
仍會被國道警察認定違反行駛路肩禁止變換車道規定。
chongchen
正解
曉得 wrote:
告示牌上內容的「行駛路肩禁止變換車道」


b2255606是說開放路肩行駛終點500米內都禁止變換車道了,由路肩銜接到減速車道自然不是變換車道行為,被開紅單不合理。

變換車道不使用方向燈是口語的說法,道交條例上處罰的條目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33條1項6款、第42條),再則看一下國道主線實施開放路肩作業規定:


三、開放路肩行駛規定
(一)路肩開放通行時,開放通行之路肩速限原則為60公里,惟個別開放路肩路段最小路肩寬度若達3.5m(含)以上,且線型及視距均符合「公路路線設計規範」標準,則速限可評估調整為80公里以上。

(二)車輛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變換至路肩、減速車道或主線車道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


上述(二)車輛行駛於開放通行且得變換車道之路肩路段,規範變換至路肩(跨越路面邊線)須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則由路肩銜接減速車道駛出的行為(同樣跨越路面邊線),亦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至於由路肩銜接減速車道駛出是不是變換車道行為,在交通規則上可能需要更明確的定義。
b2255606
終於有人聽懂我的疑問了,謝謝
b2255606
剛看到的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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