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說是某車廠業業務?這種人能當服務業?

bradia wrote:
不許這樣污衊業務,吾人必須說,這是【大部分】人會有的反應。違停先,看到開單拖吊,馬上跑去移車,如果員警好說話,勸說一下放過,就和平落幕;如果像這位警察嚴謹執法,碰上堅持要開走的駕駛,那就有得吵了


拖吊前,警車都會鳴笛後等一下,沒人來移車才拖吊,還是新北市都是直接拖?
併排停車必檢舉
新北市不用廣播,也不用鳴笛,可以直接拖吊
小黃狗的春天
希望台南也可比照辦理!!但南部還是比較有人情味,給車主一個移車的機會!!
小黃狗的春天 wrote:
TVBS新聞:違停被(恕刪)


恭喜~
妨礙公務+加重公然侮辱~
都是刑法~
小黃狗的春天
對於這種人,警察不用客氣。
E6
原本的行政罰,拖吊+罰單還是要繳.
新聞發布時 想說這地方怎這麼眼熟 原來是我朋友家樓下 可能在這間剪髮韓瑟髮藝Hands Up Hair Art

但違停車的位置 對面就是一個大停車場.......所以不是沒停車位 是根本就故意違停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