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撞死的絕對速度超過限速所以限速是沒用的我建議提高限速也沒差拉以前有減速帶我覺得比較有用不慢都不行但聽說機車族抗議就慢慢消失了所以減速帶加上凸起才是有用的照相機也是好辦法這些都是強迫減速的不然速限改成5KM還是有人會自撞撞死
最直接的方法是教育民眾有良好的交通素養但這種牽涉到個人道德學習問題政府機關真把民眾抓來教育這肯定有違人權那樣只能從限速做起 自由心證了好過什麼都不做 照樣被罵是說那些說限速不行的有什麼好方法呢?還是只會出一張嘴而已
stoak wrote:芬園鄉代會也大為反彈,指稱外地人都知道那個路段有測速器,都會自動減速,降速反而都是當地民眾吃到罰單,只好紛紛避開此一路段,十分不方便,因此建議將此一路段回復到50公里 這一段話無法理解!是指 外來的人很遵守速限, 會降速行駛但是當地民眾完全不把降速標示當一回事, 所以猛吃罰單?! 是嗎?那就表示該地交通駕駛的素養有待改善, 就算升回50一樣會吃罰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