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搶快左轉直行重機撞上 騎士翻滾彈飛貼前擋玻璃

南無水蜜桃 wrote:
六輕麥寮園區四線大道(恕刪)


騎那麼慢難怪會撞
看就是轎車三寶的錯!駕照拿雞腿飯換的!
建議這種人還是不要開車了!
南無水蜜桃 wrote:
六輕麥寮園區四線大道
轎車貪快未等左轉專用號誌


燈號是圓形綠燈?還是方向性的綠燈?
個人認為肇責左轉車一定是7起跳的
若是未依燈號就要9了
rx7-94137
有左轉燈號的話就不一樣了變成機車闖紅燈,很多車子超愛闖,板橋南雅南路與縣民大道路口往亞東方向的,我從亞東來要左轉上65結果對向已經紅燈5秒了還是繼續闖,我方延遲紅燈秒數都被對向用光還轉不了
coolevon
錯歐!直行車應注意而未注意。肇責3對方7
南無水蜜桃 wrote:
六輕麥寮園區四線大道
轎車貪快未等左轉專用號誌

轎車車主帶著好大一顆西瓜啊
已經到了直接逆向的最高境界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Bemo_Du wrote:
害怕二輪被撞先是警告(恕刪)


一個是談論路權,一個涉及到憲法層級,其實都是對。

But,
你是直行車,看到對方違規,所以你可以仗著你路權直接撞上???

憲法. 第15 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所以再請問一下"你是直行車,看到對方違規,所以你可以仗著你路權直接撞上???造成他人財物損失甚至生命安全"
哈囉,憲法高於法律,法律高於規則呢,規則是不能牴觸法律,更別說憲法呢。

應注意而未注意就是用在避免你理應注意到卻未注意,甚至未做出對應措施。更別說就在正前方還能沒注意到,我蠻納悶駕駛車輛不看前方是在看啥小???還是都避著眼睛駕駛?


至於左轉車,本就是違反道路安全"規則",這毋庸置疑呀~吃上罰則跟賠償責任是必須的。沒啥好說XD




【案例1】從法院案例看左轉車與直行車的路權之爭
罕見!直行車優先非專利 轉彎車未禮讓肇事沒事
直行車撞轉彎車 車速太快判需賠8成車損
撞直行騎士,轉彎車無罪

法院都說了,

網址1:法院認為,汽車駕駛人在路上開車時,也會信賴其他駕駛人會遵守交通規則,而對於他人的違規行為所導致的風險,僅有在該危險是該駕駛人可以預見得到,且有充足時間可以採取適當的措施來避免風險結果(例如傷亡)的發生時,這時候才能要求該駕駛人負擔過失責任;但對於他人突發、不可預知的違規行為,並沒有防止、預防該風險結果發生的義務。

網址2:如毫不考慮直行車距交岔路口的距離長短、有無嚴重超速等特別情事,就認為轉彎車不論各種情況,均應讓直行車先行,非但將使轉彎車幾無轉彎的機會,並造成車輛嚴重阻塞,而增生其他往來之危險,實非訂定上開規定的本意。

網址3:法官則指出,該丁字路口並無交通號誌,白某是聽從現場交通指揮人員指示左轉,顏某則是不聽從指示,硬是從被攔下的車陣中穿越才發生車禍,顏某違規是肇事主因,白某並無過失。

不過這案子我沒說他有沒有超速,只是要理解,直行車並非永遠路權最大
總之,就看雙方怎說了~ 如果直行車一口咬定我沒看到、被擋到,並且也未超速,基本上轉彎車必敗無疑XD
旗揚
有交通指揮在場應依現場指導為準,沒叫他左轉就轉已經是負全責了
又是汽車.......
南無水蜜桃 wrote:
六輕麥寮園區四線大道(恕刪)


最賭爛這種搶快左轉的~還有切西瓜的~搶燈直行的~
害人害己~

遇路口最好還是要減速一下比較好~
(不是說不減速就是錯~大路口不減速就算了~小路口必須減速~)
因為不知道哪時會遇到這種的~

有些時段要特別注意~
上班時間~不早點起床~趕上班的青狂駕駛很多~
天未亮時~酒駕熬夜...的駕駛很多~
汽車機車都一樣~
汽車違規逆向左轉,再加上如果未依燈號左轉的話,一定是違規要罰

不過直行車的重機啊,過路口是這樣直直衝嗎~~~
不要說要閃避違規左轉車了,行人還沒過完馬路也會被你這樣的車速撞飛吧~
雖然你路權很大,但過路口還是減速為上吧
(為了路權晚七天回家,也不太划算吧)
這就是四輪垃圾
未看先猜機車騎太快
然後,交警都站在那還有人違規...這...
個人是到路口一定減速,就怕遇到各種牛鬼蛇神
自己路權雖大,但也沒辦法"奢求"其他人禮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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