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線違停遭罰提行政訴訟 法官建議違規人熟讀交通法規

所以是都是"林北最大"的概念?????

大部份人的法治的觀念,永遠停在那
就是有這種臉皮厚廢物違停就算了,還浪費司法資源,可憐吶!
憑你的智慧,我很難跟你解釋! 無腦請勿引言、留言。謝謝!
法規真的要讀熟
雖然一般人也不太會去唸就是了
完全沒有法律常識,也敢打行政訴訟讓自己丟臉,真是厲害了。
psza wrote:
完全沒有法律常識,也敢打行政訴訟讓自己丟臉,真是厲害了

有錢買車,
沒錢停車的有錢人,
不用忙著賣肝賺錢,
有閒上法院打官司,
生活總是這麼踏實無華,
真好 !
這種違規者腦袋以為他最聰明,

以為全台灣只有他一人被拖吊,

罰金與拖吊費都要繳從民國70年代開始有拖吊業務時就有法源依據,

愛違規又愛唬爛,被法院認證。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lexus_sky0066
所以你都不會違規嗎?請問您有沒有邊騎車邊開車講電話滑手機呢?[微笑] 這可是比違停沒打方向燈還要危險很多的喔!!!
違規達人買不起車位 停不起車

盡早把車給賣了吧
hch2006
難怪F牌都開不久 [笑]
誰家的寶?放出來亂跑,丟臉丟到家了。
斑馬線上都可以大方停車,無視站在旁邊的行人了,紅線停車已經算是很有良心了!

反正台灣的警察就是那麼廢,巡邏車看到違規可以直接路過無視的!
曉得 wrote:
紅線違停遭罰提行政訴(恕刪)


台灣鯛的習性就是~
我認為...我以為...
但是他認為...他以為...大多是錯的~且不自知~

被罰被拖的很多~但是被罰被拖還想去硬凹去申訴的~
可見是台灣鯛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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