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ab chou wrote:開到它的前面 以正常...(恕刪) 結果烏龜撞上你的車,警察來了判定因為是你緊急踩煞車所以你要賠後面大概五六輛車子的損失,如果有人因此受傷你要賠的可能不止....所以還是等外側車道沒車時從外側超車加速而過比較好吧...
b10520tw wrote:要照規定就把規定看清楚來個人把規定貼出來吧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那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2.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要照規定就把規定看清楚如果檔到別人,麻煩請讓一讓別只主張黑字的但書,選擇性地守法,刻意忽略紅字的主文
sunland wrote:貼完之後想必就要開始...(恕刪) +1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然後再以各自的角度詮釋法條 ~~ 呵呵 M01法律創作園地 魔敗大法官釋憲啦 大家都有理 開始 ~ 吵 吵 吵 ~樓主要找的當事人勒 當然不會出現啦 ~ 只是藉口而已 "政令"宣導才是啦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2.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貼的好 效率快)開版的看清楚全文不懂再問
我自己是超完車後會回到第二車道裡,但看法條是說可以以最高速待在超車道,又例如遇到塞車的時候所有車道都會塞滿,這種情況無法可罰也無法避免,那到底時速低於多少叫塞車,這樣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啊??所以自己是保持沒事不進超車道裡,省得爭議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