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高速公路上你要佔著內線?? 是不是可以有人現身說法一下

b10520tw wrote:
要照規定就把規定看清楚
來個人把規定貼出來吧


貼完之後想必就要開始吵超不超速的問題了
順便再提一下法規有規定不得右側超車~~
saab chou wrote:
開到它的前面 以正常...(恕刪)


結果烏龜撞上你的車,警察來了判定因為是你緊急踩煞車所以你要賠後面大概五六輛車子的損失
,如果有人因此受傷你要賠的可能不止....所以還是等外側車道沒車時從外側超車加速而過比較好吧...
b10520tw wrote:
要照規定就把規定看清楚
來個人把規定貼出來吧

既然你誠心誠意的問,那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
===========================================================
1.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2.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

要照規定就把規定看清楚
如果檔到別人,麻煩請讓一讓
別只主張黑字的但書,選擇性地守法,刻意忽略紅字的主文
若您無意跟上車流,煩請離開內車道,別讓大家在您後方排隊,感恩~
sunland wrote:
貼完之後想必就要開始...(恕刪)


+1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貼出來 ....

然後再以各自的角度詮釋法條 ~~ 呵呵 M01法律創作園地 魔敗大法官釋憲啦
大家都有理 開始 ~ 吵 吵 吵 ~

樓主要找的當事人勒 當然不會出現啦 ~
只是藉口而已 "政令"宣導才是啦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wrote:
1.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2.
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
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貼的好 效率快)

開版的
看清楚全文
不懂再問
因為前面有一台以上的路隊長,加上右線有有車開不出去,只好也加入行列 (來亂的) , 倒是開這麼多次國道長途的經驗,最外線(二高)常常是最好開最快的一線,變成超車道了,中線是最慢的。
xuplpc wrote:
在各大跟車子有關的網...(恕刪)


理由很簡單。
第一,前面已有網友提出法條,請自行參閱。
第二,內線是用來"超車"用的,而不是給你"超速"用的。

報告完畢。
想必有人又要大搞文字遊戲了

反正龜車總是理由一堆

更是愛扯法條

最後給你說一句

反正龜車又沒超速,你管我(龜車)開哪線道

樓主xuplpc別再自討苦吃了

這邊用鍵盤開車的人很多

有人連駕照都沒有呢
龜車永遠會拿出速限來當藉口
我自己是超完車後會回到第二車道裡,但看法條是說可以以最高速待在超車道,
又例如遇到塞車的時候所有車道都會塞滿,這種情況無法可罰也無法避免,那到底時速低於多少叫塞車,
這樣到底是對還是不對啊??
所以自己是保持沒事不進超車道裡,省得爭議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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