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這是再抓什麼?

一抓再抓的,當然是抓癢了
雷達測速照相機,這愈來愈少見了,現在大多用雷射槍了。
雷射槍放在三角架上,不用再手持瞄準,超速就直接拍起來,警察也可以在車內休息。
chry999 wrote:
地點 承德路四段80(恕刪)


可能是例行公事。
doggykoon wrote:
現在的人"在""再"都不太會用,
都被微軟笨注音搞爛.....


同感
doggykoon wrote:
請問這是"在"抓什麼
現在的人"在""再"都不太會用,
都被微軟笨注音搞爛.....

還好啦
現在的人真正搞不清楚的是"的"和"得"的用法
不是輸入法的問題
是真的不會分
doggykoon
"地"更沒人會用了
可見這漁場漁獲量不少
現在市區固定多 流動也不定時出現
還是依速限慢慢兔
當然是在抓你的五倍券
抓交替
chry999 wrote:
地點 承德路四段80(恕刪)

不過說真的,雖然是執行公務可以停紅線
不過該路段會規劃為紅線應該也是有其當初規劃的考量。
警察的車停這裏適合嗎,會不會有危害用路人安全的疑慮。
如果意外造成用路人因為要閃避警車而發生意外死亡,那該警察是否也是與庶民同罪。
douglas7122
我一直覺得應該限縮成執行"緊急"公務時,警察必須鳴笛閃燈時才可以違規,不然一堆警察超速不打方向燈也不待轉,跟三寶沒兩樣。
sharkmegane
紅線有時是為交通順暢而設置,不一定是會造成行駛安全(而且我想警方應該也有做好警示告知吧)
atche001 wrote:
這是測速照相機,我已(恕刪)


我比較想了解為什麼抓超速還要提前告知這邊在抓超速

就跟超速照相還要提前立一隻告示牌說前面有照相機

下次去攻堅前要不要先用大聲公喊一下我們要攻堅了
sharkmegane
最主要是提醒你不要開太快>>
atche001
因為目的是要用路人不要超速,而不是為了增加公庫資金而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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