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y999 wrote:地點 承德路四段80(恕刪) 不過說真的,雖然是執行公務可以停紅線。不過該路段會規劃為紅線應該也是有其當初規劃的考量。警察的車停這裏適合嗎,會不會有危害用路人安全的疑慮。如果意外造成用路人因為要閃避警車而發生意外死亡,那該警察是否也是與庶民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