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淡水撞死施工交管員的女子竟然是無照第三度酒駕

她在社群網站上炫耀自己就是有錢。

這次撞死人!若是之後和解,又是賠錢就可以了事。法官再繼續判因雙方已經和解,撤銷刑事責任,她就一定加強“有錢就可以酒駕”的認知,而繼續酒駕。

上次酒駕修法,立法院那些委員很有人情味⋯
狼0223 wrote:
可怕!(恕刪)


高速公路工程值勤都知道~要搞台防衛車在最後面了~
一般道路施工還是要學聰明點~搞些紐澤西水泥塊來~
不要把自己的安全~跟酒駕者來對賭~
因為死的是你~酒駕者也不會怎麼樣~
不用太指望政府會有什麼作為來保護你~
要查就應該查她背後的男人
一定有故事
這種都是累犯. 就是無所謂嘛. 修法有那麼難嗎? 限縮檢舉一下就通過了

三度酒駕都還可以繼續上路
後台是很硬嗎?
mountwill56
5度酒駕罰20萬,結案
比較期待,她自己撞到他家人
raytracy
這類人通常跟家庭的關係都很疏離, 甚至對家人充滿憤恨, 這招對他們沒有用, 可能還有反效果.
酒駕或無照駕駛都應該判公共危險致人於死才對,
而且公共危險罪致人於死刑責應該比照謀殺.
讓那些酒駕的人重判才有殺雞儆猴的效果.
反正一般民眾而已,當官的不痛不癢,法令不改法官也不會重判
老百姓只能自求多福了
mountwill56
市長都會"震怒"....
酒駕誰能跟台灣比?
多次被抓包酒駕、請代駕「做半套」的藝人宋O卿。

去年年底第5度酒駕遭逮,酒測值高達0.95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今(26)日新北地院判決出爐,宋O卿被判5月徒刑、罰金5萬元、刑期得易科罰金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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