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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NNES wrote:
試問,重機摔車後人一定會拋飛出去,也可能會拋飛到鄰道
車那麼大台很多人未必看得到了,何況是躺在地上的人?
這樣還適用應注意未注意嗎? 更別說半夜了..變肉醬都有可能
其他像你說的那些配備也很難管控,沒有一個配套措施
貿然上路只會產生更大的問題
會拋飛離開車體的任何物品就視作貨物
這樣責任就很容易釐清了 誰賠誰還不一定呢!!!
重機騎士的繼承人想分遺產前 先賠把肇責賠一賠 再來分遺產吧!!
很多重機猴都很窮,打腫臉充胖子,哪有什麼遺產可分呢?
extreme pig 單純只是想酸重機找死才上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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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寺 風 wrote:
首先,自2002年我國成為WTO會員國後,150c.c.重型機車在同年7/1開放進口,同時附帶承諾「150c.c.以上之重型機車未來的騎乘限制,一般僅限於2條主要南北向高速公路,其餘皆能夠行駛」

我國WTO入會文件(中文)-工作小組報告
沒錯 正如大大說的 我國當初以中華台北加入WTO的承諾中 確實沒答應開放南北縱向的兩條國道 一堆車友在那邊亂造謠
所以大型重機能不能上國道 還是要看安全性的影響 還有台灣社會大多數民意支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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