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以後車角度拍攝
有機會再送一件爭道行駛
插隊就是舉證困難。
要有連續車流成隊行進,該車繞過連續車流自前方擠入的影像;光一個方向的行車記錄器,很難取得這些。

警察站路口就簡單了,警方看他插隊就是插隊
b2255606 wrote:
有些人不熟路況或是初...(恕刪)

achun1212 wrote:
有些車一看就知道是投...(恕刪)

這條路是國八下安定海寮後右轉匯入台19線的道路
這路段早上上班時間一定是一長龍的車輛
守規矩的話下國8後就會順勢開到最外道依序排隊
--------------------------------------------------------------------
每天上班總會遇到幾台這種不排隊的車
這次會檢舉是剛好我車子是在匯入的入口前清楚拍到
所謂的"單車道"
指的是=> 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例如一般巷子或山路
沒有車道線、沒有分向線
因為會有對向來車
=> 禁止"併行"

而樓主圖上的路段是一般路段
該車道為多車道的外側車道, 並非"單車道"
不會有對向來車, 只要車道夠寬
=> 沒有規定不得併行, 不論汽車或機車都一樣

那可以超車嗎?
=> 只要保持安全距離, 單一車道後方車輛可以"超越"前車
這也是機車、重機併行車道的"適法性"
許多單一車道寬度也可以允許兩輛汽車併行
仔細觀察就會發現

但注意的是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和其引道是禁止"併行"
這是另行規定的
所以在國道或標紅字的快速公路及引道, 併行是可以檢舉的
cheng477 wrote:
請教各位,假設我是圖(恕刪)



在多車道右轉,不先駛入外側車道
lacuna0517 wrote:
所謂的"單車道"
指的是=> 該路段只有單一車道
例如一般巷子或山路
沒有車道線、沒有分向線
因為會有對向來車
=> 禁止"併行"

我詢問過的警察單位有提出過這種說法,
但是與我以街景照片發問的環境截然不同,
所以才說警察的中文閱讀能力有問題,
因為警察單位的各種答覆差異極大,
相同問題改問警政署,
警政署的長官非常慎重,
不敢貿然對法規進行解釋,
轉請路政司做法規解釋,
只有路政司才針對我提供的車道街景照片,
做出正確的法規解釋,
因為我問的是同一個車道,
而不是沒有畫分向線的道路。
你可以跟車檢舉 像這種開車白目的人 通常會繼續違規 多跟個一小段 多送他兩張
我是檢舉達人喔 聽我的準沒錯

同一個路口 有的時候不要去想能夠檢舉多少張 要看承辦員警

有的員警 同一個路口 多項違規 會每項違規開一張

有的懶員警 同一個路口多項違規只會開一張 (當然 這有破解方法喔! 你可以分不同天送件 但這樣比較累 等於你自己要記得隔兩天又要送件) p.s. 檢舉要七天內送件喔 不要超過七天

所以我說的 真的要修理路上的垃圾 你乾脆跟車比較快

甚至你跟著跟著 走到另一個行政區了 送件檢舉的時候 處理得當然會是不同承辦警員 他罰單就收不完了

我還有很多高招 有興趣討教可以私訊我教你
cheng477 wrote:

但不得連續舉發的規定,依道交條例規定,在未經過一個路口或6分鐘前,看起來是以同一個違規項目才適用,如以不同的違規項目舉發好像可以,不曉得對不對?
恕刪)


〉〉〉

依據行政罰法第24條,一事不二罰

依罰款額最高裁處





〉〉〉

我曾經申訴

一檢舉人

同一事件,不同時間分別檢舉

這事件是內人開我名下的車子

在高速公路匝道國1和國3匯流交會處

因為閃避左側來車,右車輪行駛在路肩線上

第一張罰3000元,我沒跟內人說就去繳了





結果過了一星期,又收到一張,罰600元





真是孰不可忍!

問淸楚事實真相,二張罰單都一起申訴

後來監理單位裁撤了3000元那張


當時也有點想告檢舉人

偽造檢舉照片

意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罪

另外也想看看,檢舉人長什麼樣子

但後來選擇放下~

雖然我幾乎每週都要去法院
檢舉亂象就是一堆人要報老鼠冤胡亂檢舉
看看這些人都是些小鼻子小眼睛度量狹小的人,
被人插個隊就想要找違規檢舉!

雖然我也會有點不爽但是也不會去檢舉
因為我覺得背後檢舉別人比插人隊更沒品10倍!
lexus_sky0066 wrote:
檢舉亂象就是一堆人要...(恕刪)


所以違規達人會開開心心低姿態接受別人指正?我只看違規達人連警察都敢砍



違規達人都是社會的潛在罪犯,應該要全面監控,以維護守法國民生命財產安全。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