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車禍被撞,車價折損鑑定

自由小山 wrote:
去問中古車商 : 這(恕刪)


依重大事故來說,覺得正常車商收35萬,因為事故嚴重,感覺也是會被扣個10萬,
那就跟自已保險求償報廢給的24萬,差不多了..........
qkerca wrote:
小弟於國道排隊下交流道時,被後方駕駛撞上,對方往前撞了三台車才停下。
我是前面數來第二台,車況則是夾心餅乾,車前受損報修6萬,車後受損報修約20萬。
我的車況為:車齡七年,不新不舊的,但里程跑很少開不到5萬。

我方保險:
1.車子殘值18萬,低於修車費用,無法使用帶位求償先修車
2.使用我方車體險報廢,我保險給我24萬,車子後續歸保險公司,
後續雙方保險談,沒我的事。

對方保險:
1.保修上限35萬,車子修到好後,車子還我結案。
2.我提出車價折損鑑定,對方保險說,那就跑法院判定跟我算折舊。


雖然小弟的車不是受衝擊的第一台車,但損傷的也不算小,
也上網查一些訊息,被撞就是吃虧,
懇請大大指點小弟一盞明燈,怎樣才是對我最有利的選擇呢,想問:
1.我選擇我方保險報廢領24萬,還是應該要讓對方保險修好,我再賣車行比較划算。
2.後續車輛若歸保險公司,我之後買新車的保險,會不會有所影響?或是有何利弊?
3.對方保險提到法院判定算折舊,小弟沒概念,也不知鑑價會賠多少給我,初算5萬好了,
若跑法院判定零件折舊,可以拿到多少錢呢?
4.我以為跑車價折損鑑定,是對方保險幫我復原車輛後,再跟他多討的一筆錢,
但是看來好像不是這樣,而是只能選擇,要對方保險處理方案1 (車修好結案)
或是 方案2(折損鑑定修車算折舊)

五年以上的車就不用談折舊了,
在法院那邊的判決都是只剩零頭...
看過之前的判例都是令人傻眼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很抱歉7年車在01鄉民眼中已經舊了過保老車了.......算折舊率
leoliou
標準是財政部訂的,不怪政府怪鄉民???
方案二
要求修車期間給予帶車代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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