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0223 wrote:新北一名重機騎士指控(恕刪) 夕鶴~不要違停不就什麼事都沒有~算是自找麻煩~當然可以說...我違規我繳錢啊/我超速我認罰啊/我殺人我認罪啊...反正你高興就好~不過看在他人眼中~就是夕鶴~自己去跟拖吊業者灰吧~反正不關大家的事~
cinnamon coffee wrote:外面還有實體的人行道,而騎樓是私有產權,為什麼急著拖走這部重機?除非這台重機,根本就不是這棟樓的這樓梯的住戶的,也不是一樓店家客戶的? 騎樓產權是私人的沒錯,我之前查了些法規,在相關法規定義是道路的一部份,等同人行道一樣,只能夠供行人通行,在上面停車、放置私人物品等佔用行為都是違法,大都以為產權是私人的就可以任意使用,但是實際上並不是如此。
cinnamon coffee wrote:外面還有實體的人行道,而騎樓是私有產權,為什麼急著拖走這部重機?除非這台重機,根本就不是這棟樓的這樓梯的住戶的,也不是一樓店家客戶的? 不是每條騎樓都可以停車,至於為什麼急著拖走這部重機?就是違停就是活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