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龜速的人會檢討自己嗎

你有看過三寶會檢討自己的嗎?
有一句話叫

心理素質高的人,其實就是不在乎別人感受的人

So......
三寶是專門檢討別人的

在他眼中除了自己全世界都是三寶
不然為何金氏世界紀錄沒有三寶
因為根本沒有上限罄竹難書
a2765 wrote:
龜車造成的傷亡太多了...(恕刪)
龜車就是惹人厭,佔據內線不夠,龜在中線及外線還要讓大車緊貼尾巴,打死就是不肯讓道,看了就捏把冷汗。遇到龜車就莫名的三把火上來,尤其是與前方的車還有一大段距離,它就可以慢慢地開,後面已經塞爆了,以為前面車流量大,超車後發現根本沒有塞車,就是三線道同時有龜車平行擋道,太多太多這種場景了,所以請龜車不要再擋路了。
herblee
合法車速?不是路權! 無權拿這個說可以使用內側車道!速限只是遵守義務!是一定要遵守,遵守了也沒有"內側車道"的使用權利,內側車道的路權為"超車"! 無關進入這條車道後的"遵守義務"!
simonni
合法車速是你在內車道的駕駛行為合於法規,內車道有車速限制,我啥時候指合法車速是路權,誰都有使用內側車道的權力,路權為超車?路權指的是使用權,超車是規範之一,你講的好矛盾,怎會有人認為車速是路權?

嗯嗯...這樣挺龜速的
foster_yen
每次都在po這影片是什麼意思?看到都煩了! [嘆氣]
早就已經放棄跟那些人講道理了
不論你的論點有多麽正確
他們還是只看自己想看的
聽自己想聽的
裝睡的人叫不醒
所以我選擇想辦法從別的車道超過去
herblee
佔用車道無關"速限"那面標誌! 而是沒有得到法律授權,就自行去行駛內側車道!這是沒有使用權利(路權)! 無關遵守義務!
simonni
速限是規範約束駕駛人,法律是規範行為人,並不是給予誰有權力,每個人都能行駛內側車道,即然你使用就有規範,不是你想怎麼使用就怎麼使用,每個人都有說話的權力,就是不能罵人叫公然侮辱,由法律約束

難道你們超車派
不會像他們一樣
頭腦靈活一點
自己找車道
所謂的節省時間不就有了
看海成花
當然是幻想的最高限速[偷笑]
herblee
8-1-3但書設有條件(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即高管規則6:有55m車距,即密度16車/km不堵塞,才換成最高速限110km,17車/km以上為堵塞行車之狀況下,速限回到最低-最高速限區間
apqp wrote:
開在中線,定速105 km/h

這算龜車嗎?


105 km/h是快樂表車速還是GPS?
如果是快樂表,實際車速不到100,稍微慢,建議訂在110km/h會好些
herblee
要符合法規8-1-1,法規的授權是『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超越前車是相對車速比外側車道快,無關絕對車速多少公里!如果外車道車速是105km,肯定要比105高才能超越
我覺得啦,純粹是個人觀點,

就是人在日常生活中,總是要對些『自制有障礙』的人,要多一點同情。

反正內側車道就是給特別有需要的人使用的,那就從外側超車就好。
derhundkampfer
依照台灣人靈活的變通能力 路肩也可能用來當超速道
herblee
這樣做是逆著整體車流速度,三條車道的車速原本是由左(內)往→右(外)遞減,現在走外側車道超車?是倒過來的右(外)左→比(內)快?逆於整體車流?這是在製造亂流,引發車流擾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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