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速限50公里,一律肇事100%責任,全額賠償x2

放心,事情不會這樣辦的
賠償兩倍是?多的給誰?
不雨
就給我吧我犧牲點
boy831022 wrote:
三寶樓主笑死 ~ 每年超速占4-6%

怎不跟你們這群95%三寶車禍仔加重阿?
出人命也是占超過90%,光數據來看你們這群三寶才要制裁A___A

又來這種只看數據的 笑死~
那酒駕才1%,以後罰600~1200就好~下面一位~
sagat
補充一下,無照才0%,廢除駕照制度好了,想上路就直接上路。[真心不騙]
陳阿瓜~
sagat [100分][笑到噴淚] 無照年底還要加重罰鍰,那怎麼可以? 廢除駕照制度才符合0%比例
超速佔的違規比例其實很低

gunlun1000
不雨 超速肇事又不是在測速照相機前肇事的,這跟測速APP有什麼關係?你說的情況只有在測速相機前發生事故才符合!而且超速肇事多半是自身失控造成的,看看高速公路多半車禍原因是什麼?絕對不是超速。
gunlun1000
不雨 而且你講的邏輯好奇怪!佔比低表示事故都是發生在未超速時,高速公路又不是整路都是相機,更鮮少因為規避相機而發生事故的。
只要任一方有肇事責任,代表就有失責,還好意思和人家索賠2倍??

應該是
無肇責且無行政處罰者,獲3倍賠償,這樣才合理
鼓勵完全守法
賈伯濕 wrote:
不用這麼麻煩以後大重...(恕刪)


還要只限大重喔?
經常撞死人的自小客居然不用!?
真是不要臉...
除了面對無意義的謾罵,否則黑名單不就是種不敢面對的鴕鳥行為嗎?
y2kplus wrote:
超過速限50公里,一...(恕刪)

台灣人人都該買坦克
不雨
+100000
就算酒駕加倍處罰,還不是一樣有人照樣上路,罰錢這種小事對他們根本不痛不癢
超過速限0.1公里,一律肇事100%責任,全額賠償x10
低於速限0.1公里,一律肇事100%責任,全額賠償x99
說超速違規的比率很低, 這句話本身就是謬誤, 因為超速本身就是違規!
然後討論超速造成車禍的比率很低,
究竟是大家都不超速, 還是超速的人很少發生車禍?
就邏輯來說, 好像不是這樣討論的!
要討論的應該是.. 超速違規的車禍, 死亡佔比跟重傷佔比..
然後死亡車禍之中, 超速的佔比..
當然! 台灣的統計, 輕微超速的不會被統計也無法判定 (超速10幾公里的 )..
除非車禍當下被測速拍到。
台灣的統計, 應該都是以車禍當下劃線判斷違規, 你超速反應不及不會列入車禍違規事項!

美國對超速的判定就很厲害, 居然可以判定死亡車禍中 31%都是超速,
也許我們可以借鏡美國, 看美國怎麼判定超速的?
又或許美國更為嚴重吧, 因為都是嚴重超速, 所以容易判定..

https://auto.ltn.com.tw/news/8122/43
y2kplus wrote:
超過速限50公里,一...(恕刪)


民粹、毫無法律常識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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