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sport1983 wrote:
四輪大爺又在路上隨機...(恕刪)


妹妹已經過逝了
兇手是酒駕累犯
以前有一個拿刀在捷運上殺人叫連續殺人犯,被求處死刑且執行完成,現在這一個在路上闖紅燈,撞完一個又一個,叫過失致死
kurokawa079
這是公開的秘密,大家都知道想殺人先調查其通勤路線,之後再…[沒有不敬的意思]
Carllee wrote:
以前有一個拿刀在捷運上殺人叫連續殺人犯,被求處死刑且執行完成,現在這一個在路上闖紅燈,撞完一個又一個,叫過失致死


無奈

法規如此

感謝中華民國立委諸公諸婆

高雄苦瓜
請問有哪個國家車禍致死比照故意殺人的?
jiahsien
高雄苦瓜 如果他又回去輾一下那就是故意殺人了,如果沒這做這動作很難斷定。
酒駕如果跟 新加坡 大馬 一樣 直接送鞭刑的話
這傢伙根本沒有機會撞死兩命
但在幸福鬼島司法~就算了吧
這兩命以及之前被酒駕犯撞死的各條人命
都是鬼島政府怠惰下的冤魂


蔡EE以及民進洞政府.一直強調 嚴刑峻法無法遏止犯罪
就是這種 怠惰 冷血 可恥 的政府
高雄苦瓜
要鞭刑先要抓到人,這次事故就是因為警察抓人,壞人逃跑才造成的,台灣如果是新加坡,你就要先被抓去鞭刑,敢公開批評政府及總統,新加坡可是專制國家啦!
A辣愛怕跑
這新聞的肇事者~以前早就有酒駕紀錄了~你不知道嗎?~這位先生.似乎不贊成使用嚴刑峻法來嚴懲酒駕犯.好的我記住你囉
愛違規且無羞恥的這一群駕駛,

撞死別人或是自己都是遲早的事,

我一直鼓勵大家多多檢舉這種

愛違規的駕駛行為,

救自己與幫助所有用路人。
白垃圾民代都進垃圾車,尤其台中那一個江。
Carllee wrote:
以前有一個拿刀在捷運...(恕刪)


只要撞對職業至少能無期徒刑
畜生啊
政府讓這種高危險分子不斷能夠開車上路,關了出來還是能繼續開車撞死人
到底是怎麼回事?
高雄苦瓜
hch2006 汽車駕駛人若有蛇行、行車速度超過最高速限 60 公里、逼車及驟然變換車道、在車道中驟然減速或煞車等危險駕駛行為,處 6 千元以上 2 萬 4 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若因而肇事,吊銷駕照。
hch2006
高雄苦瓜 現在是討論高危險分子, 當然危險駕駛也一定要高危險分子的一種
arclen wrote:
妹妹已經過逝了兇手是...(恕刪)


本來就天不怕 地不怕

遇到這種的 真的自求多福
酒駕
不論數值高低
抓到一率死刑

讓多少家庭破碎才甘心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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