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y789456 wrote:不知道遇到這種狀況我朋友有機會跟放倒在路中的機車調解嗎? 調解當然是可以問題是想怎麼談?以下是我猜的啦前方有事故發生, 會使車道數和寬度減少加上上下班巔峰, 當時後面一定是塞車狀況你朋友, 女生, 騎車那一定也是愛鑽車八成是快塞到前面後, 看到旁邊空空的沒人走很興奮的覺得那裡有路走沒想到一鑽出去油門一拜才發現是前面有事故車躺在路上擋著發現時來不及煞了就撞下去了(難怪那裡空空的沒人走)如有雷同, 純屬巧合
anny789456 wrote:而她正要騎經過回家的時候因為沒有人交通指揮或是放置警示標示,警告她有車禍加上下班車潮量大沒注意到前方有事故,就意外撞上倒在路中的事故機車 沒注意到是蠻正常的啦就跟一堆人看不到斑馬線上的行人一樣每天都有新聞 稀鬆平常啊
我來替樓主的朋友澄清一下。我也曾經遇過類似的問題。當時是上班還是下班我忘了。也是車流量大,車速也不快。我跟著前面的機車往前慢慢走,結果前車突然一個move,往旁邊移,我直直的就往前撞上前面道路施工的三角錐。樓主的朋友很有可能是發生跟我之前類似的情況。因前車突然閃避,導致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
用我豐富的6年零肇責,10次被撞經驗告訴你。如果事故車輛後方沒有放置三角警示牌,發生二次事故是有肇責的!以上是每次筆錄時都會問到的題目。如果樓主在沒有違規駕駛的情況下,撞上前方事故車,而對方沒放警示牌,會有比例攤分。但多少就不確定了。
到路中如果是一般人都能注意到的,你撞到就算是不注意前方道路狀況.....你有肇責但如果是屬於道路問題〈施工或燈光黑暗沒立警告標誌的〉,屬於他人過失或故意的,你的肇責應該就能免除或部分負擔本案是人家發生車禍,又不是故意擺放車輛或躺在地上給你撞,別人都能注意到閃過,為何就你朋友閃不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