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全程使用方向燈檢舉魔人新招

【10分鍾】
不需要。一般變換車道,除非鄰車不讓沒有空檔,不然十秒鐘內完成。
不是亮幾分鐘,顯然你還沒學到教訓。
駕照去重考過
jason001007
很明顯應該對交通規則不熟,多繳學費應該很快就會了
mrmask
學費交不夠~多來重考幾次就會了~~
這並不算是檢舉新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一直都在,
只是之前你比較好運
riverbob wrote:
如標題,各位小心了魔...(恕刪)


放心這都有影片,有疑問可以去申訴他會跟你解釋你錯在哪裡~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早就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除非看不懂中文~

方向燈的使用時機跟用法應該算是常識了!!我都不知道怎麼會有人閃個兩三下就變換車道的....
人家檢舉至少國家認證有過,看樓主能不能提出證明全部有打方向燈,或是燈壞掉
前後行車紀錄器跟夠大的記憶卡很需要

有時候是切太近,被切過去那道的車主不爽
如果剛好燈號沒打好,會被檢舉也不意外...

ps.亮10分鐘會被檢舉另一條喔
可悲的違規魔人在討拍了
你駕照是雞腿換的嗎?
不然法規都訂在那邊了
還有變造影片是有尾造文書的罰則的
誰會那麼無聊故意去變造影片?
檢舉未全程使用方向燈實在有夠無聊

打了就是打了 你看不懂 是你自己不該開車

還不如檢舉「未提前方打向燈」來得實在

一堆人到路口邊轉彎才邊打燈
眼觀耳聽
事情有那麼單純就好了,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2 條明文規定,在車輛右轉彎時,應於交岔路口 30 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但檢舉鐵定不成案,因為無法舉證那30公尺
ivy_landscape
提前打方向燈才是絕對需要的,可是路上很多駕駛都是先轉方向盤才順勢撥方向燈桿,然後就一直閃,這樣也算是有"全程"打燈耶
全程使用方向燈 很難懂...

全程使用保險套 就秒懂...

結論:繳錢就會懂
可惜01沒有倒讚 不然就按爆
每次看到方向燈都捨不得多打幾下的人上網討拍就覺得好笑 是怕燈壞掉還是怕耗電
既然要按法律規章,就先從總統府、行政院各部會、立委、議員、所有公部門優先檢舉,看看假魔人的招能撐到何時?
眼觀耳聽
所以你到底拍到公部門的違規車沒有[沒有不敬的意思]
帕達鴨
眼觀耳聽 都告訴你網上就查得到了,你這孩子怎麼不長記性,是不是最近缺蛋害你營養跟不上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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